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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滨湖新区广东路初中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HAZ0092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新区广东路初中项目人防工程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HAZ0092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清单第三项、第四项碳钢通风管道工程量我司核对结果是偏大。请核对工程量;

答:经复核工程量无误,本次招标范围为人防M201817A-G03-暖施(人防)-08M201817A-G03-暖施(人防)-09图纸内的内容。

2.清单第345项镀锌风管数量过大,无形增加招标成本,防化范围内的镀锌风管指的是平、战结合处的风管?

答:经复核工程量无误,本次招标范围为人防M201817A-G03-暖施(人防)-08M201817A-G03-暖施(人防)-09图纸内的内容。

3.清单第8项,油网滤尘器数量应为2台或8片,而清单数量为8台,不知是否是单位表示有误?

答:经复核单位有误,应为。无论投标人是否修正该清单子目单位,施工中均按照本补疑执行,不做调整。

4.防化工程风管均有3毫米或以上的圆形碳钢风管,可查看清单没有。

答:经复核,清单第5项圆形风管规格δ=1标注错误,规格应为δ=3”,无论投标人是否修正该清单项目特征,施工中均按照本补疑执行,不做调整。控制价综合单价128.45/m2有误,应为200.97/m2,本次控制价不做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38号通知规定:战时防化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防化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战时防化通风设备质量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质保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质监站会对人防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按照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人防设备工程无质保金。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