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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晶澳公租房家具采购安装补疑

项目编号:2019AGCZ3855-1

各投标人:

晶澳公租房家具采购安装(项目编号:2019AGCZ3855)补疑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租房或宿舍或公寓的家具采购及安装业绩:1.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每个业绩得 1.5 分;2.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每 个业绩得 3 分; 注:1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计算;最多计取 3个业绩的得分,满分9 分。2初审业绩不作为评分项。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事实依据:近年来安徽省过千万的公租房或宿舍或公寓类家具项目几乎没有。招标文件设置了阶梯式评分并限定了合同提供数量的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议删除此评分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1.投标人所投产品入选第 22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软体家具布艺沙发、实木类家具床头柜、实木类家具衣柜、实木类家具餐桌、实木类家具茶几六项产品,以上全部包含得 2 分,每少一项扣 0.5分,扣完为止。建议修改。

答:详见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2.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证书中同时包含实木类家具(双人床、单人床、床头柜、衣柜、电视柜、写字桌、橱柜架、餐桌),得3 分,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此条款不合理。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是根据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步的,认证范围多数是指厂家所经营的范围,并非单项产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根据家具的认证单元来划分的,如分为:实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钢木家具、软体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等等,以上证书的产品认证范围及认证单元已包含了所有单项家具产品。由此可见更能证明以上证书在办理时认证范围名称的不统一性,所以不能以明确证书的认证范围及产品的名称来设定评分标准。

建议修改为:投标供货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包含实木家,这样更符合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答:详见变更部分。

5.第一章第二项投标人资格第3条要求: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租房或宿舍或公寓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此次家具采购为财政拨款,设定此门槛不合理,建议删除或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评分项投标人业绩的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为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租房或宿舍或公寓或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7.评分项投标人奖项、荣誉中:

3

投标人奖项、荣誉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得 2分;

2.投标人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CAQI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2019年),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0-4

第一项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得 2 分;据我司查询,安徽地区没有一家家具供应商拥有此项证书,用奖项设定加分条件不合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评分项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中:

4

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志):实木床、衣柜、茶几、布艺沙发、餐桌、餐椅。以上全部提供得6分,提供不全的,在6分基础上,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以上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须为201911日以后。

0-6

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名称没有统一标准,名称不一致,实际为同类产品是否可以得分?

答:如名称不一致,实际为同类产品可以得分。

9.评分项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中:

5

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入选第22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软体家具布艺沙发、实木类家具床头柜、实木类家具衣柜、实木类家具餐桌、实木类家具茶几六项产品,以上全部包含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扫描件,清单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和产品名称。

2.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证书中同时包含实木类家具(双人床、单人床、床头柜、衣柜、电视柜、写字桌、橱柜架、餐桌),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3.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包含实木家具的得0.5分,包含软体家具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6

1条与合同履约供货无直接关系,不能作为评分指标。第1条《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包含实木类家具床、实木类家具床头柜、实木类家具衣柜、实木类家具餐桌、实木类家具茶几等产品,这些都属于实木类家具,此类产品的技术工艺都是一样的,并且这些家具不是高科技产品,为什么要分这么多项进行评分,全部包含得 2 分, 每少一项扣 0.5分,扣完为止,分值设置极不合理,难道我们已经入围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且有实木类家具认证范围也不行吗?

2条十环认证证书与第3CQC证书为企业自愿性,企业办理时没有统一性,明确认证范围、产品,且覆盖范围如此之多,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得三分;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得三分。

答:详见变更部分。

10.评分项生产设备中:

6

生产设备

投标人拥有以下加工设备:全自动激光直线封边机、全自动UV滚涂生产线、数控点对点加工中心、计算机数控加工中心、短周期压贴线、水性漆生产线。

以上设备,投标人全部具有的得9分,每少1项设备扣1.5分,缺3项及以上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列表说明并附设备实物图片,同时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0-9

生产设备名称没有统一标准规定,每个厂家订货名称略有不同,但实为同种功效设备,是否可以得分?

答:名称略有不同,但实为同种功效设备,可以得分。

11.评分项售后服务信誉中:

11

售后服务信誉

1.投标人获得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及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委员会三个单位联合颁发的:全国售后服务十佳单位或全国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获得全国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颁发的《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得2分;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1分。此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的不少于5人,得1分。达不到人数不得分。

注: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售后服务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的自2020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5

关于第1条,经我司查询,安徽地区没有任何一家供应商能完全达到此要求。关于第2条,《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经我司查询,安徽地区没有任何一家供应商能完全达到此要求。关于第3条: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的不少于 5 人,得 1 分。达不到人数不得分。以上评分项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详见变更部分。

二、变更部分

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投标人业绩原为:

2

投标人业绩

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租房或宿舍或公寓的家具采购及安装业绩:

1.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每个业绩得1.5分;

2.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

注:

1)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计算;最多计取3个业绩的得分,满分9分。

2)初审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9

现变更为:

2

投标人业绩

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租房或宿舍或公寓的家具采购及安装业绩:

1.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每个业绩得1.5分;

2.单个业绩合同中家具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每个业绩得3分;

注:

1)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计算;最多计取3个业绩的得分,满分9分。

2)初审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9

2.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原为:

5

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入选第22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软体家具布艺沙发、实木类家具床头柜、实木类家具衣柜、实木类家具餐桌、实木类家具茶几六项产品,以上全部包含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扫描件,清单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和产品名称。

2.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证书中同时包含实木类家具(双人床、单人床、床头柜、衣柜、电视柜、写字桌、橱柜架、餐桌),得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3.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包含实木家具的得0.5分,包含软体家具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6

现变更为:

5

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入选第22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须包含实木类家具床、软体家具布艺沙发、实木类家具床头柜、实木类家具衣柜、实木类家具餐桌、实木类家具茶几六项产品,以上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扫描件,清单中须显示投标人名称和产品名称。

2.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且通过年审,证书中同时包含实木类家具(双人床、单人床、床头柜、衣柜、电视柜、写字桌、橱柜架、餐桌),以上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3.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包含实木家具的得0.5分,包含软体家具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6

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售后服务信誉原为:

11

售后服务信誉

1.投标人获得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及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委员会三个单位联合颁发的:全国售后服务十佳单位或全国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获得全国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颁发的《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得2分;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得1分。此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的不少于5人,得1分。达不到人数不得分。

注: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售后服务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的自2020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5

    现变更为:

11

售后服务信誉

1.投标人获得全国售后服务十佳单位或全国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全国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七星级“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或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此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售后服务高级管理师证书的不少于5人,得1分。达不到人数不得分。

注: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售后服务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的自20201月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5

三、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7610:30”,现延期到“202077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9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0703

附件:晶澳公租房家具采购安装补疑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