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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银杏路综合整治夜间照明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0BFGAZ0090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银杏路综合整治夜间照明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0BFGAZ00901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投标人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得 1.5 分;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得 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请问本项目为工程施工标,要求设计资质作为加分项,和项目的性质明显不配备、不合理,严重存在条款设置瑕疵,应取消本条款作为加分项。本项目概算三百多万,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充分满足本项目深化设计需求,若要设置本条款,应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 1.5 分。调整后应体现项目的公平、公正、合理性。

答:照明设计甲级与乙级资质的企业深化设计能力水平有差异,所以评分有所差异。此项设置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出投标人实力,设置合理,不存在倾向性,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42页第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

2015 1 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或服务认证证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得 2 分:

①认证范围须至少包含照明工程售后服务;

②证书等级须为五星级。

应取消此条款设置,修改调整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系统、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项齐全的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修改调整的设置体现投标人在企业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实力水平。

答:此项删除,详见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第42页第2.2.32)技术评分标准中:

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第三方保险公司产品质量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赔偿额不少于 2000 , 2000 万)的,得 3 分。

请问此条款和本项目有何关系?一个300多万的项目用不少于2000万的事故赔偿额的保险,是不是要求特高,和本项目的亮化造价体量严重不匹配。另项目出现任何任何事故,从主体责任划分应由投标人全权承担,和灯具生产企业毫无责任关系,即使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导致的事故应由投标人追溯灯具生产企业。应取消此条款或调整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第三方保险公司产品质量 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赔偿额不少于 500 , 500 万) 的,得 3 分。

答:同意调整,详见变更部分。

4、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 2 分。

根据市场调研,国内专业生产户外景观照明灯具生产企业均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内仅几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室内灯具生产企业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本项目为户外景观照明,此条款设置和本项目需求完全不匹配,应取消此条款设置。

答: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灯具质量达到设计效果,此项评分是鼓励投标人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灯具生产企业。且国内有不少于三家的灯具企业具有该证书,本项设置合理,不存在倾向性,不予修改。

5、所投项目5款主要灯具(详见合肥高新区银杏路综合整治夜间照明工程灯具技术规范书主要灯具一览表)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检验报告中必须包含灯具名称(以主要灯具一览表为准),灯具的整灯功率、整灯光效,整灯光通量,整灯色温,光束角(V.H允许偏差±3%)、防护等级、整灯显色指数、额定输入电压、灯具光强分布曲线内容,须符合灯具技术规范书说明要求检测结果。

本项目 5 种灯具上述指标完全符合,每种灯具得 3 分;

任一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该种类灯具该项得 0 分。

请问:国内疫情防控还未结束前,让所有投标人安排厂家生产样品,在安排人员拿着灯具样品灯国内满地跑的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报告,合理吗?投标都采用电子远程开标,无需人员到现场开标。灯具技术规范书中要求部分参数指标偏差范围太小,灯具制造商样品生产或大货生产都很难实现,除非有一种可能性是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的灯具生产企业在此项目发布招标信息前已配合设计公司提前做了检测报告,用检测报告的参数设置到灯具技术规范书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灯具样品都无法按照灯具规格书要求的参数指标偏差生产出来,别说提供检测报告,此条款严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若此条款不取消,最终开标后只有招标文件中设置灯具生产企业加分项的唯一一家灯具生产企业的灯具检测是满足的。应调整扩大灯具及时规格书中设置的灯参偏差范围值并开标后由中标人提供符合的灯具检测报告,取消灯具检测报告作为评分项的标准。此项请建设单位认真仔细斟酌考虑,本建议从项目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合理性而考虑,同样也是为项目投资成本、中标后可以顺利实施而考虑。

答:检测报告是证明所投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本项设置合理,不予修改。

6、①.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具有 LED 灯具远程无线管理 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的,且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的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②所投控制系统厂家的照明控制系统(或设备)具有专利证书的,每获得一个得1分,满分2分。

③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公章的证书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请问:此项目所有灯具均为单色灯具,无需控制。上述条款要求提供灯具控制系统的厂家相关证书作为加分项,和项目建设毫无关系的条款来设置,严重偏离项目本身的实质需求。建议取消本条款。

答:本项目灯具需要接入市政远程控制,后期使用运行要移交市政单位管理。同时灯具要实现远程控制、时间控制、及平时周末节假日模式控制。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可以提高项目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灯光效果。本项设置合理,不存在倾向性,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中灯具生产企业设置总份数为32分,且均为客观分,国内能满足的灯具生产企业应所剩无几,仅有不超过一家灯具生产企业满足满分,对所有投标人来说存在不可竞争,项目体量不大,但每一个具有一定综合实力投标人均想得到一个公正、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和平台,而不是在招标文件约定灯具生产企业太苛刻的条款和无法拿到唯一一家满分的灯具生产企业资料的情况下上望而却步,请建设单位考虑灯具生产企业设置这么高的客观分是否合理。

答:除变更部分外,其余不予修改。

8、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是按照招标文件第128页“分项报价表”的格式制作,还是按照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全费用工程量清单表”制作(投标人按照全费用工程量清单表标价),后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处?

答:是的。

920151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或服务认证证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得 2 分: ①认证范围须至少包含照明工程售后服务; ②证书等级须为五星级。

提疑:项目的售后服务关键在于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售后服务体系架构的建立,售后专业人员的配备。建议调整此条款设置。

答:此项删除,详见变更部分。

10、投标人科技创新能力:20151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时间为准) 投标人获得:

①照明类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一个得 2 分;

②照明类(产品或施工工艺)专利证书的,每一个得2 分;

③本项满分 8 分。

提疑:投标单位均为工程施工单位,并非生产型企业。参与项目投标的宗旨是为建设单位把项目高质量的完成,此条款的设置与本项目施工无任何关联性。难道说拥有照明类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照明类(产品或施工工艺)专利证书,就能高质量的完成此项目?请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取消此条款。

答:此项删除,详见变更部分。

11、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第三方保险公司产品质量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赔偿额不少于 2000 , 2000 万) 的,得 3 分。

提疑:目前国内生产企业没有第二家有此金额质量保险保障,此条款涉嫌设置投标门槛,阻碍正常投标单位进行投标。为体现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取消此条款。

答:同意调整,详见变更部分。

12、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 2 分。

提疑:据了解国内生产照明灯具生产企业尚且还没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国内仅1-2家灯具生产企业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这种设置招标条件,明显与招标法中“公平、公正”参与投标相违背,建议取消此条款设置。

答: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灯具质量达到设计效果,此项评分是鼓励投标人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灯具生产企业。且国内很多灯具企业具有该证书,本项设置合理,不存在倾向性,不予修改。

13、所投项目5款主要灯具(详见合肥高新区银杏路综合整 治夜间照明工程灯具技术规范书主要灯具一览表)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检验报告中必须包含灯具名称(以主要灯具一览表为准),灯具的整灯功率、整灯光效,整灯光通量,整灯色温,光束角(V.H允许偏差±3%)、防护等级、整灯显色指数、额定输入电压、灯具光强分布曲线内容,须符合灯具技术规范书说明要求检测结果。 本项目 5 种灯具上述指标完全符合,每种灯具得 3 分; 任一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该种类灯具该项得 0 分。

提疑:建议调整扩大灯具及时规格书中设置的灯参偏差范围值并开标后由中标人提供符合的灯具检测报告,取消灯具检测报告作为评分项的标准。因灯具技术规范书中要求部分参数指标偏差范围太小,灯具制造商生产很难实现,而且从灯具提供的时间性上来讲,也不可能实现,除非此条款为某灯具厂家量身定做。建议取消此条款。

答:检测报告是证明所投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本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14、①.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具有 LED 灯具远程无线管理 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的,且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的得 2 分;否则得 0 分。

②所投控制系统厂家的照明控制系统(或设备)具有专利证书的,每获得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提疑:上述条款要求提供灯具控制系统的厂家相关证书作为加分项,但是本项目所有灯具均为单色灯具,无需控制系统,与本项目建设并无任何关联性,建议取消本条款。

答:本项目灯具需要接入市政远程控制,后期使用运行要移交市政单位管理。同时灯具要实现远程控制、时间控制、及平时周末节假日模式控制。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可以提高项目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灯光效果。本项设置合理,不存在倾向性,不予修改。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本招标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的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32

2)技术部分:38

3)投标报价:30

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4

2)技术部分:46

3)投标报价:30

 

2、本招标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资质及认证

5

1.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得1.5分;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贰级的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

2.投标人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得1.5分;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得0.5分。本项满分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上述1-2项内容的评审依据。

3、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本项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荣誉

4

2015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建的室外夜景景观亮化工程:

1)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如“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或“优秀照明设计奖”或“中照奖(三等奖及以上)”),每一个获奖项目得2分;

2)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如“优质工程奖”或“工程质量奖”或“优秀照明设计奖”)的,每一个获奖项目得1分;

注:(1)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加得分,仅以最高奖项计一次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的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的颁奖公告或颁奖文件的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获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承建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予以证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3)行业协会、学会须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以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提供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的,除(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对奖项颁发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可不予认可。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不予认可。

4)以上省级均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市级均含地级市。

投标人业绩

9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室外夜景照明(或亮化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

注:1.本项满分 9分;

2.投标人初审业绩不得分;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注中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2

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中室外夜景亮化工程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业绩的,得2分。

注:本项满分2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注中业绩要求。

人员配备

4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拟派灯光效果调试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照明设计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本项满分4分;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和拟派灯光效果调试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203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同缺项。

2.2.32

技术评分标准

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实力

8

1.所投灯具生产企业:

1)均获得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的,得3分;

2)均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

3)均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的,得1分;

注:本项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的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的颁奖公告或颁奖文件的截图或加盖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公章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第三方保险公司产品质量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赔偿额不少于500,500万)的,得3分。

注:本项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所投灯具生产公章的企业保险合同扫描件和购买该保险的发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3.所投灯具生产企业均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

注:本项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所投灯具生产公章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灯具参数

15

所投项目5款主要灯具(详见合肥高新区银杏路综合整治夜间照明工程灯具技术规范书主要灯具一览表)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检验报告中必须包含灯具名称(以主要灯具一览表为准),灯具的整灯功率、整灯光效,整灯光通量,整灯色温,光束角(V.H 允许偏差±3%)、防护等级、整灯显色指数、额定输入电压、灯具光强分布曲线内容,须符合灯具技术规范书说明要求检测结果。

本项目5种灯具上述指标完全符合,每种灯具得3分;任一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该种类灯具该项得0分。

注:1. 满分为15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家质检中心”端口的查询截图,检测机构须在国家质检中心名录内。

3.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LED灯具”类别,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附表中须包含“LED灯具”类别。

4.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有CNASCMA标识,检测报告中载明了有效期的则须在有效期内,报告封面须有查验二维码,且检测报告出具日期须在 2018 51日(含)以后。

施工组织方案

6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全面可行,主要部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装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合理性、完备性,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完备。分析工程施工重点难点。优秀得 0.7F1分;良好得 0.4F<0.7 分;一般 0.1F<0.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全面、周密的质量技术组织措施,各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效。优秀得 0.7F1分;良好得 0.4F<0.7 分;一般 0.1F<0.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措施全面、完善可行的预案,高空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优秀得 0.7F1分;良好得 0.4F<0.7 分;一般 0.1F<0.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工期的组织措施:有完整并确保工期完工的工程进度表,各工序进度是否符合工程节点工期要求,保证工期的施工措施是否具有操作性,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材料及资源、劳动力的配备及进场安排情况是否合理、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优秀得 0.7F1分;良好得 0.4F<0.7 分;一般 0.1F<0.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施工过程降低对居民、商业环境的影响是否有效、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全面。优秀得 0.7F1分;良好得 0.4F<0.7 分;一般 0.1F<0.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资源配备计划:根据主要施工机械、主要材料及资源、劳动力的 配备及进场安排情况是否合理、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优秀得 0.7F1分;良好得 0.4F<0.7 分;一般 0.1F<0.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6

根据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方案及维修响应时间、售后人员配备、维保方案的合理性。由评委会酌情评分:优秀的4F6,良好的2F4 ,一般的1F2分,较差的 0F1,未提供的不得分。

所投产品综合性评价

6

产品选型技术先进性、美观性,性能优越性、可靠性,操作维护的便捷性,投标产品响应招标情况,所投灯具生产厂规模、产品销量、供货业绩及品牌知名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 5F6 分,良的得 4F5 分,一般得 2F4 分。

灯具控制系统

5

1.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具有LED灯具远程无线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级证书的,且所投灯具控制系统与灯具相同品牌的得 2 分;否则得0分。

2.所投控制系统厂家的照明控制系统(或设备)具有专利证书的,每获得一个得1分,满分2分。

3.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所投灯具控制系统厂家公章的证书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

3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分得该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标价权重分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06300930分”,现延期到“20200710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7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