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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罍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BAZ0130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罍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2标段:防化设备)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BAZ01306-2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防化设备安装完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答:同意按上述付款方式执行。 2、根据安徽省人防办2019第38号通知规定:战时防化通风设备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人防专项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战时防化通风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检测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 答:工程系统检测、检验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控制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招标清单中罍街四期1-19项、44、71-84、88-92项不属人防专业,应由现场总包单位预埋安装到位;41-42项的毒剂检测装置、空气质量检测仪,安徽省不用安装且每台设备20万左右,基于成本考虑建议取消以上报价;70项防爆音响信号按钮设备厂家不具备安装条件,故只负责供不安装。 答:以上所述不做调整,由中标人负责施工,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4、招标清单中罍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1-41项、70、103-121、127-142项不属人防专业,应由现场总包单位预埋安装到位;67-68项、98、100项毒剂检测装置、空气质量检测仪,安徽省不用安装且每台设备20万左右,基于成本考虑建议取消以上报价;102项防爆音响信号按钮设备厂家不具备安装条件,故只负责供不安装。 答:以上所述不做调整,由中标人负责施工,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5、本次招标清单内容为通风、给排水、配电、三防通信、人防标识标牌工程,其中水电施工涉及专业操作,所以由总包单位安排统一专业人员进行施工,防化单位主要安排施工防化设备等,请问清单是否进行调整? 答:不做调整,由中标人负责施工,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