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美丽景湾复建点、童大郢复建点、龙王唐岗复建点人防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LAZ0134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美丽景湾复建点、童大郢复建点、龙王唐岗复建点人防设备采购安装(1标段:防护设备)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LAZ01345-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总包服务费及水电费:贵公司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规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在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条特别说明中规定水电费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七。合同价(扣除预留金)3%为总承包服务费。请明确这两项费用是否由中标单位支付,如有中标单位支付,能否请各总包单位提供与之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答: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人自行与总包协商处理发票事宜。 2、吊钩、吊环的材料供应及制作安装:在施工图纸中,吊钩、吊环的预埋在结构图纸中,考虑到结构图纸的复杂和现场各操作工种之间的配合。建议有总包单位预埋。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中标人可自行与总包协商处理,所需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 3、总承包服务费: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垂直吊装设备(包含在塔吊无法覆盖的区域吊装所产生的费用);(3)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4)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中标人自行与总包协商处理。 4、清单:我公司查看清单和图纸,在美丽景湾项目中,清单与图纸表达出来的数量不相一致,请贵公司予以核查。 答:按清单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