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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罍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BAZ0130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罍街四期及包河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1标段:防护设备)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BAZ01306-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贵司明确。 答:同意按上述付款方式执行。 2.人防门安装制作合同需严格执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人防办”于2010年联合监制颁发的人防设备采购制式合同(WF60-2008-19),利于后续备案、行业统一管理等相关事宜,请贵司确定。 答:按照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范本合同执行。 3.质保金:因人防工程属于特殊行业,人防设备厂家直接受人防办、人防质监站的监管,质监站对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产品质量是厂家终身负责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均无质保金,请贵司明确。 答:按照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范本合同执行。 4.招标清单中包河区公共人防防护工程的第二项,项目编码010802003002,门代号:GHSFM5025(5),位置:15轴交Y轴,战时平面图上型号为:GSFMG5025(5),平时平面图上型号为:GHSFM5025(5),请贵司明确。 答:型号按GSFMG5025(5)执行,造价不做调整。 5.防爆地漏:防爆地漏的安装需水电班组预埋镀锌钢管之后,地漏标高的控制需根据镀锌钢管预埋的标高而浮动,为确保质量,建议由总包单位施工,人防单位供货不安装。 答: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6.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价款确立方式(三)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请贵公司确定。 答:总包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支付。本项目为全费用清单报价,水电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7.为公平公正,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违约金额应是同等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关于控制价:经核算,招标文件中的控制价远低于市场价,是否上调控制价,或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请予以答复。 答:控制价不做调整。 9.招标文件7.7.1中提到“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因人防工程属于特殊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故本工程无履约保证金。 答:同意取消履约保证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