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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物资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Z0059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物资设备采购第6包(食堂餐饮服务)答疑公告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物资设备采购第6包(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Z00593-6)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第1项:(5)具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师 (高级) 证书的,得 2 分;没有的不得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①本项要求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②本项要求的证书与本项第(4)条要求的具有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书作用不同,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第4项:(3)西式面点师:持有一级西式面点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持有二级西式面点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持有三级西式面点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要求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61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