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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小庙镇西城紫薇苑安置小区人防车库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和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SAZ00891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小庙镇西城紫薇苑安置小区人防车库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和安装1标段(防护设备)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SAZ00891-1

部分:投标人疑问

1.总包服务费及水电费:人防设备施工涉及不到用水,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故无需缴纳总包配合费及水电费。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防爆地漏:作为人防防护设备单位不具有防爆地漏的安装能力,其安装属于总包单位范畴,是否改为只供货不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防爆地漏可以只供货不安装。

3.施工水电费: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已经明确指出,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清单:招标清单第21项防爆地漏,对于防爆地漏我公司只供货不安装。请明确。

答:防爆地漏可以只供货不安装。

5.商务偏差表及技术偏差表: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如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是否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此表。请明确。

答: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决定。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在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中表示针对本招标项目无要求,是否就不需要此件。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无类似项目情况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需此件。

7.制造商授权书 :因人防防护设备是由人防设备厂自有生产无授权制造商,是否就不需要此件。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无制造商授权书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需此件。

8.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 ,是否需要此件。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无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文件中无需此件。

9.报价文件:因人防防护设备是针对各个型号的综合报价无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分项的报价之分,所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表的格式能否采用招标文件第50页“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合同产品清单”的格式。请明确。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部分报价表格式仅供参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