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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DAZ0083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东经开区三十埠恢复楼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0BFDAZ00833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一、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总承包服务配合费: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已经明确指出,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人防设备报价中不含总承包服务配合费,请贵司明确。 答: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范围内。 三、水电费: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第三款已经明确指出,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且施工过程中不涉及用水,请贵司明确。 答:水电费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范围内。 四、根据人防办制式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建议取消报价。 答: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在本次招标报价范围内。 五、质保期;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一年。 答:本项目人防设备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六、招标清单中20项防爆地漏DN80;因人防单位不具备安装条件,故人防单位只供货不安装。 答:业主方可协调由总包单位安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