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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九龙园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0BFJAZ0055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九龙园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防护防化设备采购与安装1标段(防护设备)(二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0BFJAZ00556-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建议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水电费:人防设备施工涉及不到用水,根据《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第二条约定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向总包方直接支付,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故无需缴纳总包配合费及水电费。请贵司明确。 答:无需缴纳总包配合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装表计量后自行承担。 3.完工期限: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预安装工程完工期限应为合同签订后预留预埋随结构施工,其他设备要求接到招标人(建设单位)通知后 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完工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4.税率:我司提供票面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司明确。 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 5.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依法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皖人防{2017}56号)第三条:建立健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行业管理手段中的(一)内容,所有人防项目严格执行防护设备合同备案制度,如我方中标,将严格遵守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统一制式合同签订(合同内容不做变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关于违约金事项:安徽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统一制式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内容中,已经对双方关于违约事项做出具体约束,我公司不再接受其他违约金事项的条款。 答:违约金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报价清单:投标文件中报价汇总表是否统一使用贵单位发放的门窗表数据,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如果我方中标,最终合同价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人防设备属于特种行业,由人防办直接主管,该工程应无质保金。 答:质保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0.为公平公正,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违约金额应是同等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防爆地漏本公司只供货,不安装。 答:防爆地漏只供货不安装。该项清单控制价不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6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