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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望湖国际城基础设施工程B-01-2地块(520广场)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19AFCZ4391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第29303132项不在人防专用设备厂家供货范围内,应取消其报价。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防爆地漏:我司只供货不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防爆地漏由中标单位供货,不安装。

3.完工期限: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预安装工程完工期限应为合同签订后预留预埋随结构施工,其他设备要求接到招标人(建设单位)通知后 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税率:我司提供票面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司明确。

    答:可接受票面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612

附件:望湖国际城基础设施工程B-01-2地块(520广场)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