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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P4停车场导向标识、智能化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AFCZ3257
原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5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P4停车场导向标识、智能化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P4停车场导向标识、智能化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AFCZ3257),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发布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29页“二、货物需求”中要求“1、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图纸和智能化设备技术规范书”,而本项目附件《智能化设备技术规范书》与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名称、参数、数量存在较大差异,请明确各个设备名称、参数及数量以哪个为准? 答:《智能化设备技术规范书》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各个设备名称、参数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公告所注明的企业资质要求显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均可报名参加此项目,但评标办法中企业资质的评分项显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可得6分,并未对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设置得分项;招标清单当中交安设施的占比较重,而评标办法评分项侧重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的资质证书。此评标办法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与排他性? 答:评标办法中企业资质的评分项显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可得6分,现降为3分。将售后服务承诺的“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维修响应时间、售后人员配备、维保方案的合理性。由评委会酌情评分:优秀的6<F≤9分,良好的3<F≤6分,一般的1≤ 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改为“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维修响应时间、售后人员配备、维保方案的合理性。由评委会酌情评分:优秀的8<F≤12分,良好的4<F≤8分,一般的1≤ 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范围0-12分),其余部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3778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