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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I标
原项目编号:2017AFCZ404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5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I标项目延期、补充及答疑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I标”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4049)延期、补充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10:30”,现延期到“2018年4月27日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二、补充公告 1、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主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补充: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I标项目包含110kV合肥东主变电所、110kV四里河主变电所。110kV合肥东主变电所为3、4号线供电,110kV四里河主变电所为3、5号线供电。 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初步设计方案,4、5号线35kV供电系统采用大环网供电,保护装置满足IEC61850标准,故本次主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需预留接入4、5号线供电系统的技术要求,确保系统能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摇调功能。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上述功能且全部实现,承诺书格式见本答疑公告附件。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 2、施工场地 合肥东主所位于泗水路和毕昇交口,永久用地红线范围为:J1(X:3532173.9640,Y:533475.1070);J2(X:3532221.8386,Y:533511.3329);J3(X:3532169.5467,Y:533580.7266);J4(X:3532121.6285,Y:533544.6177)。地块面积约为5220㎡,合计7.83亩,目前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投标人进场须办理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期限暂定至2019年12月31日)手续,并缴纳相关临时用地费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永久用地红线外如需增加施工临时用地,相关手续由投标人自行办理,并交纳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关于临时用地的特别要求: (1)因临时用地问题造成的任何问题包括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由投标人承担。 (2)临时用地退还前,投标人须自行恢复至招标人要求的状况。项目处于道路上的,恢复标准不低于原状道路;项目处于农用地的,须恢复至达到耕种条件;非主体工程的零星工程,原则上按原状恢复;图纸上另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条件恢复并移交。如因投标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采取了恢复措施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完成恢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也可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从应付给投标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不足扣除的则有权向投标人索赔。 (3)投标人全面负责施工场地内布置、策划、协调及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开支。 (4)投标人应在开工前对现场工作区进行地形测量和拍照,记录所有现场工作区的现状实况,精确建立本工作区域边界和区域内既有条件等。 (5)投标人应负责清理现场,包括碎片、垃圾、植物、废旧机械设备等,并配备足够的人员以保持工地现场干净、整洁和安全。 (6)招标人根据需要在项目场地或现场的适当位置或围挡主体及其上方设立广告牌,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7)投标人应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分类,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招标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投标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应撤离现场。 (8)地面硬化及场地内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含在相关报价中。 三、答疑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P3页,第二部分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最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本项目建筑工程部分施工内容:(1)合肥东主变电所场地设计标高为32.20m,总建筑面积为3283.50㎡;(2)四里河主变电所场地设计标高为19.00m,总建筑面积为3367.60㎡。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完全满足施工要求,资质能否调整,请核实。 答:3号线110kV四里河主变电所电缆隧道工程设计埋深超过12米(详见招标图S962ZB-A03-05、S962ZB-A03-06),属一类安全深基坑工程。根据合建设〔2016〕7号文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不能承担安全等级一级的深基坑工程。 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十六款投标保证金要求“人民币捌拾万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本次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请问:投标保证金能否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60页“六、投标产品一览表”下面备注列明“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中的“全部货物”是否只包含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的货物(见截图)?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项“六、投标产品一览表”备注说明中第1条:“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修改为:“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项“五、投标主要设备、材料业绩等要求”表中的设备、材料。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第49页“2.1 合肥东、四里河主变电所”材料表中35kV高压电缆有型号为YJV62-26/35 3×185电缆。一般YJV62(非磁性钢带)型号电缆用于独芯电缆,型号能否改为YJV32-26/35 3×185钢丝铠装电力电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因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与标准清单编码不同,不能导入软件进行编写,是否能提供软件版工程量清单? 答:已提供,以本项目4月9日发布的答疑为准。 6、以下部分相关的厂家提出图纸和技术规范里没有具体的产品的规格尺寸,请提供: 答: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图S961ZB-A01-10~14。 7、合肥地铁三号线(I标段)第188项,非金属阻燃,层绞多模光缆,型号:防鼠咬,未写明具体的是多少芯。 答:24芯。 8、合肥地铁三号线(I标段)投标人采购材料(设备)表、建筑设备表中关于超低噪声轴流风机,没有具体的型号参数,无法报价。 答:详见下表 9、本项目由于工程量巨大,且所要求的提供投标资料太多,预计无法在原定开标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请贵公司给予延期! 答:已延期,详见延期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
附件:附件:承诺函.docx 附件:延期补充答疑公告--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I标20180413发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