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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胜利广场V TO MAX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GFCZ103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胜利广场V TO MAX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答疑及变更公告

 “胜利广场V TO MAX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GFCZ1033)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我公司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投资注册公司,我局属于省直事业单位,局(公司)部分职工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由于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尚处改革试点阶段,目前公司部分职工(包括本次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未参加我省养老保险统筹,我公司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鉴于此情况,请明示我公司本次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能否通过资格审查,参与本次投标。

答:社保证明材料为五险中任意一个险种的交纳凭证均可,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未交纳社保五险的,可提供作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投标人出具的证明等。

2、招标文件P52,主机部分

3)所投空调主机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1.5分,具有 CE认证的得 1.5分,具有 GCCA产品诚信联盟认证的得1.5 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1.5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问题1:所投空调主机具有GCCA产品诚信联盟认证。

该认证不属于中央空调产品的强制性或国家规范类的认证,仅有少数制造商厂家有以上认证证书。CRAA产品认证证书,是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认可的产品性能和机械安全认证,也体现产品质量与信誉。请问是否GCCA认证与CRAA认证同样可以得分。

问题2:所投空调主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我司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其包含投标设备的制造,认证标准为GB/T24001-2016/ISO14001:2015,因此管理体系证书也是符合中国环境标准要求的,是否可以等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答:问题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3项主机部分中“GCCA产品诚信联盟认证的得1.5 分”,修改为“GCCA产品诚信联盟认证的得1分,CRAA认证的得0.5分”,本项其余内容不变。

问题2: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31 一、货物需求 主要设备清单中序号4水泵,要求“变频控制”,请问是否要求全部配套变频控制柜,变频器一对一?

答:按图配置,切换。不需要一对一。

4、招标文件P41 控制系统 5.2“泵组应根据系统实际用水量的变化,即通过系统压力的变化改变水泵的供电频率”,其中监测“系统压力变化”之传感器是由变频控制柜提供还是BA自控系统提供?    

答:参照招标文件补疑第4条,由自控系统根据空调运行原理设计施工。

5、招标文件P38 水泵技术要求 19“应随泵提供减震器”,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水泵配套钢筋混凝土减振基座?           

答:根据现场情况处理。

6、全费用清单中序号85(项目编号030109001001)多级离心补水泵,没有规格要求,请提供设计水泵流量、扬程等参数?本项目台泵是否需要以机组型式(含阀门止回阀、进水口管道、公共底座及配套控制柜)供货?

答:按图配置,由厂方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7、招标文件P47四、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1. 冷却塔外壳及水盘采用玻璃钢材质,玻璃钢的树脂含量不低于 40,巴氏硬度不少于55、弯曲强度不低于 250MPA、整体固化度不少于 85%。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2.冷却塔淋水填料为阻燃型(氧指数≥40),提供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

3.叶轮平衡实验并出具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

我司咨询的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冷却塔品牌及其他品牌,只有极个别家能满足要求,这样的条件放在初审表里,使冷却塔具有唯一性,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性。建议去掉招标文件P47四、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答:招标文件P47四、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修改为:

“四、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招标需求、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等所有证明资料,均不作为初审指标,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须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但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为评委评分依据。”

删除第五章评标办法中初审表第13项“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8、第五章评标办法第52页第7

1)风机盘管和主机同一品牌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空气处理机和主机同一品牌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疑问:市场上只有个别的小品牌厂家满足此项要求,像一些大的一线品牌都不满足此项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招标需求的32页,第7.8项规定主机与风机盘管,空气处理机要求为同一品牌或知名品牌,众所周知市场上的一线知名品牌的风机盘管与空气处理机没有一个是溴化锂厂家生产的。

此条设置明显在规避潜在投标人,建议改成:

1)主机与风机盘管为同一品牌或知名品牌的得2分。

2)主机与空气处理机为同一品牌或知名品牌的得2分。

答:本条修改为:“(1)主机与风机盘管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不同品牌的得1分。

2)主机与空气处理机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不同品牌的得1分。”

二、变更部分

1、全费用清单序号99项板式换热器和图纸不符合,改为板壳式换热器。

2、第五章评标办法8.6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6项换热机组部分中“(2)拥有热交换器安全注册证A5级的得2分,每减少一级扣1分, 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此句中热交换器安全注册证A5级为板式换热器(不含板壳式换热器)。

三、延期部分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4119:30,现延期到“20184269:30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12、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412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