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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长江中路夜景景观亮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8ALCZ045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长江中路夜景景观亮化工程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长江中路夜景景观亮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8ALCZ0453)答疑公告如下: 问:我公司认为高处作业人员准操作项目应包含“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附件:特种作业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中的第3条规定如下: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该条规定明确指出高处作业包括了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 另,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如下: 可见,高处作业:“高处装修与清洁作业”相当于“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依此,本项目4月4日发布的答疑公告第56条答复应与第40条一致。我公司认为高处作业人员准操作项目应包含: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即答疑公告中的第56条应答:包含。 据上,请参阅国家相关文件后作出更正。 答:针对高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准操项目”,除本项目4月4日发布的答疑公告第40条答复内容已明确包含的准操项目外,还包含“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4月4日发布的答疑公告第40条答复内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0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