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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用品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AZCZ040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用品采购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AZCZ0408)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业绩合同上盖章处有的是合同专用章,有的是公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合同专用章有效。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1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证明。

注:(1)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2)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3)业绩金额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为酒店用品),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

31

业绩要求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注:(1)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3)业绩金额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为酒店用品),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908、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44

三、附件

附件:0408变更公告04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