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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空港集成电路配套厂房工程人防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AJCZ015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空港集成电路配套厂房工程人防设备采购安装1标段答疑公告 “空港集成电路配套厂房工程人防设备采购安装1标段”项目(项目编号:2018AJCZ0158-1)答疑公告如下: 1.一般人防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的具体内容及要求(30页)中的第9项和11项:人防门吊钩的制作与安装、钢管(钢筋)支撑、人防区洞口(带钢套管);都不是人防设备厂家工作内容。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人防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人防质监站会对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以及后期的售后服务进行全程监督,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是生产厂家终身负责制,故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合同:根据安徽省人防办关于皖人防[2013]133号文件通知,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的合同文本,为确保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及人防设备的顺利验收等相关事宜。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文本执行。 5.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必须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工程量清单:经我司对图纸的核查,招标文件中清单第三项FMDB6027(6)与图纸不符,图纸标注为GSFMG6025(6),但其数量不变。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