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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电梯定点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AFCZ2243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电梯定点采购(2标段:扶梯)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电梯定点采购(2标段:扶梯)”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2243-2)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P3页,投标人资格第3、第4项“3.具有扶梯制造以及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4.在合肥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具有扶梯安装、维修A及资质”此项表述不合理,分公司作为总公司分支机构资质等级一般不会高于总公司,建议此两项资质要求保持统一;建议“投标人第4项”更改为“4.在合肥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具有扶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10页,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5项“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人须在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此项缴纳时间节点较为模糊,建议更改为“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人须在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同时向招标人缴纳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32页,“具体要求”表“报价规定及项目分配原则”“1、总则:投标报价:为工地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含税价”此项还请明确安装报价部分所含税率3%11%

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4.招标文件P37页,“具体要求”表“施工废弃物处理”“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于电梯属于分包单位,受总包统一协调管理,此部分工作建议由总包单位统一完成;且根据工地现场管理条例,分包单位禁止携带现场物品离开工地现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公告要求开标时间为201712291030,我公司作为全外商独资企业,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需要走特别审批程序,流程多、时间长、逐级递交申请(至少15个工作日以上,否则无法参加投标),招标文件网上答疑提交截止时间为12181700(逾期不予受理)。

鉴于本项目特殊性,作为投标品牌当地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为保证我公司有机会参加此次投标,特申请开标时间再延长15个工作日。

答:详见本公告延期部分。

6.招标文件中要求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人需在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收受方式:现金、支票、保函、转账、担保、保险);收受人:委托人。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退还:定点采购服务期内最后一个项目质保期满后退还(无息);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合肥本地银行或在合肥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本次属于贵单位第二次战略合作定点采购,为提高政府高效的工作效率和减少不必要的繁琐工作流程,履约保证金部分条款调整为:金额调整为30万,收受人为招标人,履约保证金在战略协议签订后15日内首次提交,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再按年分次提交);履约保函按投标人所在地五大银行规定的保函格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见招标文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格式)”。

7.招标文件扶梯设备基本装修标准要求与招标文件33-34页界面划分要求不一致,界面划分要求内容为直梯标段内容,请明确是否以扶梯设备基本装修标准要求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41页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循的相关内容:10.机房空调由投标人按要求负责采购安装,费用含在电梯设备报价中。此要求为直梯标段要求,非扶梯标段内容,建议删除此部分内容。

答:此部分内容不作为本项目招标要求。

9.招标文件协议报价表中参数,各投标人可以根据投标品牌特点进行报价即可,请明确此项不作为废标项。

答:是否废标按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为准。

10.合同业绩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的合同业绩全部通过质检部门安全检验合格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的:(1)验收报告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合同业绩(金额大、配置高)特殊要求,投标人无法全部提供安徽本地项目合同,无法全部取得最终业主单位盖章资料(签约单位);同时由于合同内电梯数量大,通过质检部门安全检验合格资料页书多;

鉴于此,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验收报告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已验收业主证明,但须按《投标业绩承诺函》格式及内容提供承诺函。

答: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在“投标业绩承诺函”中承诺即可。但所提供业绩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的(如合同金额等),则需另附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

1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可否以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上传?

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的格式上传。

12.验收报告原件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一般只有一份原件在验收后移交项目甲方存档,评标所需业绩可否由投标人提供业绩承诺函,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

答:详见上述第10条答疑回复。

13.招标文件第48页关于业绩的评分标准中战略合作业绩: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 认的战略合作伙伴(或定点)的单位加 1 分,最多得 1 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请明确此战略业绩是指在合肥市内还是安徽省内还是全国范围内的战略业绩?

答:打分项作如下修改:1、取消业绩中“战略合作业绩”打分项。修改后的详见本公告变更部分,

 14.招标文件第70页合同通用条款中第37.2条提到的预付款银行保函、质保期银行保函、银行投标保函,在招标文件中为体现格式,请问以上保函格式可否以中标单位开户行的标准格式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见招标文件60页“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格式)”。

15.招标文件第41页第5条、第54页第6条、第68页第27.1条均约定了违约罚则,请问以上三处最高赔偿金额可否与第68页第27.1条一致均为合同总价的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规定的总包配合费与水电费比例过高,是否接受偏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公告内的项目概算是否为投标限价,超过次价格是否会被做废标处理。

答:根据组价清单报价,项目概算不作为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总价可以超项目概算金额。

18.电梯机房的风机(由总包负责);其它为电梯正常工作及验收需要所需的辅助设备需由电梯承包商负责。——机房内照明、照明开关、插座及相关线缆及线管、线槽,机房内吊钩,建议请强电分包商和总包分别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表现调整如下,并以此为准:

技术标详细评审表(技术标详细评审指标一览表)

类别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1

控制柜系统

根据控制系统的技术、品牌、性能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进行评分。1分≤F3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3-1

2

曳引(拖动)系统

根据所投电梯曳引系统的技术、品牌、性能方面等进行评分,从技术是否先进、性能是否优越进行评分,1分≤F3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3-1

3

主要配置的统一性

根据所投电梯控制系统、曳引(拖动)系统、门机系统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的统一性情况进行评分。1分≤F3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3-1

4

整梯技术

根据所投电梯整梯技术描述及技术响应性(主要指:整梯系统、称重装置、安全装置、电子技术、功能等)进行综合评分,1分≤F3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3-1

5

所投梯型种类

所投梯型全部满足电梯协议报价表要求的,各投标人如果有多个梯型能够对应满足电梯报价表技术要求,自行复制并填报电梯协议报价表,且报价合理的,得1分≤F2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2-1

6

节能性

具有《ISO25745》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1-0

7

品牌综合评价

根据所投电梯品牌的市场认可程度、美誉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得1分≤F5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5-1

8

施工组织方案

根据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保证措施得力情况进行评分,得1分≤F3分。由评委酌情评分。

3-1

9

制造厂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电梯制造厂商所拥有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证扶梯产品提升高度24米的,得6分; 20米≤提升高度24米的,得4分;15米≤提升高度20米的,得2分;其余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6-0

10

维保机构

1.负责本项目电梯安装施工的单位为投标人在合肥市范围内设立的直属分公司,该分公司具有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A级资质,取得A级资质满5年(含5年,以开标之日往前推算)的得3分,满4年(含4年,计算方法同上)的得2分,满3年(含3年,计算方法同上)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合肥市范围内直属分公司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的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达到120人及以上的得8分; 100人及以上,低于120人的得6分;80人及以上,低于100人的得4分; 60人及以上,低于80人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2、提供操作证人员姓名、证号、证号有效期,列成目录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在合肥市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11-0

11

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技术支持及服务保障:

1.根据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根据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及技术支持的实用性进行酌情加分,1分≤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维修响应及故障排除时间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情况等进行酌情加分,1分≤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根据维修保养方案的完备性、电梯巡检计划及措施的合理性、配件供应的及时和完备性以及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维保措施的实用性的具体情况加分,1分≤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0

12

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

制造商合肥市内直属分公司在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获得过五星级单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1-0

13

业绩

提供201111日以来所投品牌扶梯项目供货合同(合同内所有电梯均已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

1)单项合同内含有提升高度≥15m梯型的累计供货金额≥200万元,每一个符合要求的单项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每一个符合要求的单项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完整)作为评审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梯提升速度以合同中技术参数为准。

2单个合同只能计取以上一项得分,以得分高的计算。

3、投标人资格业绩不得分。

8-0

14

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电梯价格为投标时段合肥市场最低价的得1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0

15

获奖情况

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

1.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得3分;

2.获得省级质量奖证书的得2分;

3.获得市级质量奖证书的得1分”。

备注:1.此评分项满分3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不累加计算,只按得分高的奖项计取一次。

2.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奖项证明资料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0

合计

 60

上述所有技术标详细评审指标中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三、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13010:30”,现延期到“201828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78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5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2标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