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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住宅产业化工程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制作、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7AGCZ430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住宅产业化工程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制作、安装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人才公寓项目住宅产业化工程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7AGCZ4307)答疑公告如下:

1、合同:安徽省人防办关于皖人防[2013]133号文件通知,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监制颁发的人防设备制作与安装合同文本;便于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及人防设备的顺利验收等相关事宜。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根据安徽省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制式合同所约定,必须采用以下付款方式:1、合同定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2、门框(防化)设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3、门扇(防化设备安装完成)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4、防护(防化)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履约保证金:由于人防设备工程属于特种行业,由当地人防办直接监管;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要送到当地人防办进行备案,人防办主管部门会对防护(防化)设备生产质量、安装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故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工程无履约保证金,请贵司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可否要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请明确。

答:不需要。

5、项目概算:本工程项目2标段概算82.8万,经我公司成本核算该项目概算价低于成本价,合理价格为125万左右,请招标单位提高概算价格。

答:本项目1标段概算调整为112万元,二标段概算调整为112万元。

6、关于吊钩的材料供应及制作安装:因吊钩预埋是在顶板上,故行业内吊钩的制作安装不包含在人防防护设备合同内,应由总包单位完成。

答:吊钩总包单位提供预留预埋,但人防设备中标单位须派人配合确定预留预埋位置。

7、总包单位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含水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汽吊、设备临时对方场地、临时钢筋支撑等)在招标文件中无体现,投标单位无法预估,且在后期与施工单位协调中存在一定难度,所有行业通常做法不包含在报价内,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调解决。

答:总包单位管理费及施工配合费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8、人防区洞口(带钢套管)由人防单位预防:套管属于防化设备,需防化厂家供货安装,人防厂家在投标时无法就此部分安装费用进行报价,请确认由人防厂家还是防化厂家进行安装。

答:人防区洞口套管部分由防化厂家进行供货安装。

9、供货期:人防门框需提前7天通知加工生产,我方会满足招标方合理进度要求;人防门扇需提前60天通知加工生产,因为混凝土门扇养护期在45天左右。

答:设备进场需满足发包方现场进度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12、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2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