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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基础支撑系统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AFCZ394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基础支撑系统设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分包-基础支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3943)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12页31项“业绩要求”中“注:(1)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已有业主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由于很多项目和信息中心等相关最终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故很多验收报告的章是××单位信息中心或××单位项目办等盖的章,所以我司理解验收报告中部门章和项目办章等相关章都在范围之内,请对我司的理解给予说明? 答:验收报告上如为××单位信息中心或××单位项目办的章,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