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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双凤开发区绿洲凤栖苑保障房项目钢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ACCZ3358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双凤开发区绿洲凤栖苑保障房项目钢材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双凤开发区绿洲凤栖苑保障房项目钢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ACCZ3358)答疑公告如下: 问:以下“指标”栏名称为“投标人企业营业收入”,而指标描述的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所投钢材生产厂家的,是否有误?以哪个为准?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2 投标人企业营业收入 投标人2016年度企业总营业收入(人民币): (1)企业总营业收入≤10亿元的,得2分; (2)10亿元<企业总营业收入≤15亿元的,得4分; (3)15亿元<企业总营业收入≤20亿元的,得6分; (4)20亿元<企业总营业收入≤25亿元的,得8分; (5)企业总营业收入>25亿元的,得10分; (6)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所投钢材生产厂家 2016 年财务报表(须注册会计师签章)扫描件或巨潮网上公示的 2016 年企业年报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重复计分,以对应的高分计一次。 无论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家,还是贸易商,均按此标准评分。 0-10分 答:“指标描述”栏的“注”中“所投钢材生产厂家”系笔误。 现更正为: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2 投标人企业营业收入 投标人2016年度企业总营业收入(人民币): (1)企业总营业收入≤10亿元的,得2分; (2)10亿元<企业总营业收入≤15亿元的,得4分; (3)15亿元<企业总营业收入≤20亿元的,得6分; (4)20亿元<企业总营业收入≤25亿元的,得8分; (5)企业总营业收入>25亿元的,得10分; (6)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的2016 年财务报表(须注册会计师签章)扫描件或巨潮网上公示的 2016 年企业年报截图作为评审依据,不重复计分,以对应的高分计一次。 无论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家,还是贸易商,均按此标准评分。 0-1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