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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采石苑B区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AFCZ010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采石苑B区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 “采石苑B区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0100)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31页“与供配电系统承包商的接口:电梯双电源动力箱由总承包施工单位安装到位。双电源动力箱之后的所有线路由中标人负责。”总承包施工单位必须将双电源动力箱设置于电梯机房内(无机房电梯双电源动力箱必须设置于电梯井道中停层最高层的电梯门垛边),然后双电源动力箱之后的所有线路由中标人负责,是否可以?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39页要求投标报价中包含所有税费,但税率并未约定,由于现在营改增,请明确安装费税率是3%?11%?17% 答: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设备费税率为17%,电梯安装属于建筑服务中的安装服务类,因此,按建筑服务11%的税率交纳增值税。 3.扶梯并无看到,能否明确为室内还是室外?关于扶梯的外装饰板是否由电梯厂家负责?什么材质? 答:请仔细查阅3#楼图纸,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杂物梯并无看到,为推车式还是窗口式? 答:窗口式。 5.招标文件中第49页质保期投标如延长会有加分,还请明确延长质保期是否需要包含延长的质保期内年检费用?请明确。 答:包含延长的质保期内年检费用。 6.在招标文件48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6条制造年限:投标品牌制造商国内生产年限,N﹥20年的得8分;15<N≤20年的得5分;N≤15年的得3分;年限以生产厂商营业执照中的成立日期为准。此项评分要求与财政部修订后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的“规模条件”相违背,对后来进入电梯行业的后起之秀电梯厂家不公平、差别化待遇,应取消此条评分标准。 答:执行招标文件。 7.在招标文件49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12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此项评分要求与财政部修订后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的“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相违背。另外也有一些制造商安徽分公司的人员为总部派驻,所派驻人员的社保在总部所在地缴纳,并未在合肥缴纳,只是单纯的认可在合肥市缴纳社保(见招标文件的78页相关要求),不认同在安徽分公司工作,而在总部缴纳社保的潜在投标人实行了差别化待遇,有失公平。应取消此条评分标准。 答:执行招标文件。 8.在招标文件49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13条企业资信—3条: 此项评分标准只是单独为了:10个电梯品牌加分。中国约有600-700家电梯公司,对于其他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排他性。而且此种评审证书为民间机构所评审(缴纳一定费用即可参与评审),不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权威性、公正性。应取消此条评分标准。 答:执行招标文件。 9.技术标评标办法中:主要配置的统一性,所投客梯电梯控制柜、曳引(拖动)机、门机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以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或上述三个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为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问:1)上述主要配置的统一性总得分为3分,是否是指投标品牌与所投客梯电梯控制柜、曳引(拖动)机、门机的品牌每对应一项就能得1分?2)我司投标产品的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正在更新办理中,为体现公平的招投标,建议评分的依据变更为:以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或上述三个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为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或制造商承诺且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或扫描件。 答:1)所投客梯电梯控制柜、曳引(拖动)机、门机均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2)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技术标评标办法中,制造厂家配套的维保承诺及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得2分。问:目前电梯市场品牌众多,品牌之间的售后维保服务水平和能力差异巨大;鉴于本项目为政府招标项目,为考虑后期维保市场的公平竞争性,为更多的考虑和体现后期业主能自主选择售后电梯维保单位,建议质保期修改为: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加1分,最多得2分。 答:执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第36页、37页电梯参数速度配置,1#-4#为1.75m/s,5#-12#为2.0m/s.问:本项目为政府性用途住宅,且每栋楼有2部电梯,电梯速度1.75m/s足以满足,加上住宅项目面临居住人口的老年化不断增加,为保障大多数乘梯人能有更加舒适的乘梯环境,建议1#-12#(800 kg、1000 kg)电梯速度统一配置为1.75m/s。 答:执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第39页,1.18扶梯:梯级宽度大于800mm,而在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写的是800mm,请明确。 答:按技术参数一览表执行。 13.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中,3#DT7~10为所有楼层全部停靠,而图纸显示第2层不停靠,请明确。 答:第二层不停靠。 14.3#DT11、12两台货梯(载重1350kg,3层3站)),对开门尺寸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要求,是否按标准开门尺寸1100mm(宽)*2100mm(高)?请明确。 答:执行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36页。 15.2#DT4、DT6图纸显示此两台电梯井道中右后角有角柱,以至井道宽度无法满足我司产品安装尺寸,是否可以调整井道尺寸? 答:不可以。 16.招标文件 P37 页-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幼儿园窗口式杂梯要求速度为 0.5m/s。现各厂家的杂物电梯速度均为 0.4m/s,建议此项目杂物电梯速度按照 0.4m/s 配置。 答:杂物电梯速度按照≥ 0.4m/s 配置。 17.招标文件 P36 页-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3#楼 DT11 和 DT12 要求货梯,但图纸设计上为普通客梯,且图纸上显示 DT12的电梯井道内有 400mm*400mm的柱子,对于货梯的安装有较大影响,建议此项目要求的这 2台电梯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客梯配置?如无法调整为客梯,DT12 的开门方式可否调整为旁开门? 答:执行招标文件。 18.图纸上显示 3#楼扶梯的跨度为 13.4m,不满足我司扶梯最低跨度的要求,此项目扶梯的水平跨度可否调整为 13.8m。 答:执行招标文件。 19.招标文件P49页-企业资信:制造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制造商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扫描加盖公章为评分依据。此项可否调整为:制造商获得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证书或证明扫描加盖公章为评分依据。 答:执行招标文件。 20.招标文件P7页要求:“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请贵方明确是否可接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银行保函型式代替保证金。 答:执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P6页中:安装款:安装进场后 30 日内付款 4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使用许可证后 30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 97%的安装款,剩余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以投标承诺为准)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作为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质保金可否提供更具法律效力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 答:执行招标文件。 2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经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除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外,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业绩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投标人在提供业绩承诺函后是否需要提供每台电梯的验收报告?考虑到1000万的项目通常梯台量大,每台电梯的验收报告均有十几页,全部放入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文件页码太多,且占内存太大不便上传,建议提供业绩承诺函即可,请贵方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投标文件中除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外,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业绩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 23.所有土建尺寸是否均已定型,后期是否能作适当调整?请贵方明确。 答:不可以。 24.招标文件中在P33页安全管理项目中,中标人负责设置可靠的安全设施,为避免重复施工,建议电梯安装进场后,电梯厅门安全防护由总包单位移交给电梯安装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负责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 答:执行招标文件。 25.我司不生产100kg的杂物梯,投标时可否提供质优的外购件? 答:可以。杂梯生产厂商可以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可以采购其他品牌的杂梯。 26.关于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可否稍作调整为: 设备合同:合同签订7日内,设备合同总价5%的定金;排产前70天,30%的排产款;发运前45天,50%的发运款;验收合格5天内,12%的验收款。余下3%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安装款:安装进场前7天内付款50%。验收合格5天内付款47%。余下3%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答:执行招标文件。 27.扶梯跨距图纸上只有13400。 建议:将扶梯角度更改为35°,则无需土建整改;或者图纸建整改将水平跨距调整满足30°要求,请明确! 答:执行招标文件。 28.关于招标文件提及的临时维保期的时间,请明确。 答:执行招标文件。 29.招标文件安装付款方式要求留3%安装质保金,因本次项目要求厂家直接参与,制造商资金涉及再生产,且国务院已经颁布行政命令,不得要求企业留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此质保金能否以银行保函代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0.招标文件第38页第1项费用预留中,要求配置对重安全钳,还请明确哪几部电梯需要配置此项。 答:取消对重安全钳的配置要求。 31.招标文件P40页3.15项安全挡板(货梯),目前市场上多数厂家电梯都是采用光幕保护,我司目前所有类型电梯都配置光幕保护,请问是否可以配置安全光幕替代。 答:可以。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49页技术标评分表中12项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中“提供制造商或本地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现变更为“提供制造商或本地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第49页技术标评分表中13项企业资信“制造商其直属分公司在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得3分;其他不得分”,现变更为“制造商其直属分公司在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得3分;被评为四星级单位,得2分;其他不得分”。 三、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10月25日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0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