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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生产物资供应商库项目第二批
原项目编号:2017AFCZ216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4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生产物资供应商库项目第二批(2标段:通用物资)变更及延期公告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生产物资供应商库项目第二批(2标段:通用物资)”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2161-2)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 1、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第二条原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通用物资项目供货的业绩(业绩合同清单中至少包含:螺栓、继电器、电线、灯、清洁剂中的一类);现调整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通用物资项目供货的业绩(业绩合同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标准件、电气原器件、线缆、灯具、清洁剂中的一类)。 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第4及第5原为: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4 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国内地铁、铁路、航空、供电、供水、燃气、公交行业生产通用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继电器、电线、灯、清洁剂中的两类),得2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国内地铁、铁路、航空、供电、供水、燃气、公交行业通用物资类产品销售业绩(不限定为本次投标同品牌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继电器、电线、灯、清洁剂的两类),得5分,最多得10分 3、此项满分10分。 注: 1、资格初审业绩不得分; 2、业绩要求及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值计; 4、不允许“投标人业绩”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评分项中提供的业绩重复使用。 0-10分 5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 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国内地铁、铁路、航空、供电、供水、燃气、公交行业通用物资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继电器、线缆类、灯类、清洁剂类的两类),每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国内地铁、铁路、航空、供电、供水、燃气、公交行业通用物资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继电器、线缆类、灯类、清洁剂的两类),每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 3、此项满分15分。 注: 1、资格初审业绩不得分; 2、业绩要求及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值计; 4、允许“投标人业绩”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评分项中提供的业绩重复使用。 0-15分 现调整为: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 序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范围 4 投标人业绩 1、以来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通用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各类螺栓标准件、电气原器件、线缆、灯具、清洁剂中的两类),得2分,最多得6分; 2、以来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通用物资类产品销售业绩(不限定为本次投标同品牌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标准件、电气原器件、线缆、灯具、清洁剂的两类),得5分,最多得10分 3、此项满分10分。 注: 1、资格初审业绩不得分; 2、业绩要求及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值计; 4、允许“投标人业绩”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评分项中提供的业绩重复使用。 0-10分 5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 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通用物资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标准件、电气原器件、线缆、灯具、清洁剂的两类),每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通用物资类产品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清单中至少包含各类螺栓标准件、电气原器件、线缆、灯具、清洁剂的两类),每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 3、此项满分15分。 注: 1、资格初审业绩不得分; 2、业绩要求及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按最高值计; 4、允许“投标人业绩”与“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评分项中提供的业绩重复使用。 0-15分 二、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4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9月21日17: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5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9月22日17:0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0:30”,现延期到“2017年9月29日10: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678、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三、附件
附件:变更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