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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太阳能光伏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GFCZ042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3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太阳能光伏工程1标段答疑公告 “安徽省国际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太阳能光伏工程1标段”项目(项目编号:2017GFCZ0428-1)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条,付款方式中十年质保期超出行业标准,是否可改为1年。 答:(1)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递交合格的深化设计图,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30%;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初验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并取得全部的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付至结算价的97%;质保期十年到期且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无任何导致创鲁班奖失败责任的前提下,付清余款(无息)。 注:质保金可用见索即付的保函替代(如采用保函替代质保金,则付款方式为“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递交合格的深化设计图,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30%;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初验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并取得全部的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付至结算价的100%,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3%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原件;质保期十年到期且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无任何导致创鲁班奖失败责任的前提下,退还保函(无息)”。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现修改为: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递交合格的深化设计图,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30%;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初验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并取得全部的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付至结算价的97%;质保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无任何导致创鲁班奖失败责任的前提下,付清余款(无息)。 注:质保金可用见索即付的保函替代(如采用保函替代质保金,则付款方式为“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递交合格的深化设计图,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30%;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初验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并取得全部的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付至结算价的100%,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3%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原件;质保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无任何导致创鲁班奖失败责任的前提下,退还保函(无息)”。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2)原招标文件免费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以取得全部许可证之日起为验收合格) 现修改为: 免费质保期 其它材料(包括电柜、支架、电缆等)质保2年,逆变器质保5年,光伏组件质保10年。 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条,导致创鲁班奖失败责任的前提下中鲁班奖建设管理标准为哪些?参照哪些标准? 答:参照鲁班奖的评奖条件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标准、一年内无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及系统缺陷等。 3、目前医院中心已建成房屋是否健全产权及相关建设手续? 答:房屋产权健全,相关建设手续齐全。 4、关于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及二次搬运、总包服务费、施工水电费、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并网服务中总包服务费是否包含前期申报手续? 答:本项目采取总价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及二次搬运、总包服务费、施工水电费、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并网服务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包括深化设计、施工等,符合交钥匙工程;本项目的总包服务费为合同价的3%,施工水电费为合同价的7‰,中标单位直付总包单位;本项目按照鲁班奖建设目标管理,现场管理无条件按照总包单位创杯要求】;总包服务费是不包含前期申报手续费。 5、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需要,哪些产品需要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需向招标人提供所投电池组件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按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并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投标人须按下述承诺函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致: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福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所投电池组件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按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9日
承诺函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