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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2017年氨水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AFCZ190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30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2017年氨水采购项目 答疑公告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2017年氨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1905)答疑公告如下: 1、纸质的标书是把电子标书打印出来盖公章就可以了吗?制作软件的格式和招标文件的格式有一点不太一样?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来打印制作还是制作软件的格式? 答: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标书工具软件”
直接打印成册。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的效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纸质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七、投标货物及报价表”合计的费用是开标一览表的最终投标报价吗?
答:是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唱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业绩合同要有项目名称,氨水合同,上面不包含项目名称,只有货物氨水的名称请问这个怎么处理?
答:如业绩合同中项目名称只显示货物氨水的名称,但其业绩合同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的要求,此业绩合同视为有效。 4、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五节第26.3.5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内容之一“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我方理解最高投标限价为项目概算700万元,请问最低成本价是多少? 答: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66223792 055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