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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防冻液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AFCZ094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防冻液采购 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防冻液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0942 )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在货物清单中并未标注防冻冰点为零下多少度?如-15°或-25°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中已明确:冰点/℃ 50%稀释液 ≤-36.4。 2、防冻液分为需自行配比的浓缩液防冻液(原液)及配比好的防冻液,不知贵公司需要哪种防冻液? 答:我公司此次招标防冻液为浓缩液(原液)。 3、如需要的浓缩液防冻液,报价是按原液报价还是按兑水配比后的价格为最终评比价格? 答:我公司此次招标防冻液为浓缩液(原液),报价按原液报价。 4、关于技术规范中“储备碱值”是原液的指标还是稀释液的指标? 答:“储备碱值”是稀释液的指标。 5、招标文件p33第五章评标办法中第2条,规定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办法。我公司以为这项规定是不合理的。评标办法可否改为综合评分法或者两阶段低价法?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6、对于此次公交集团采购的防冻液在产品技术需求上是非常大的,公交集团这么多的公交车,每天都在为这个城市服务,公交车的养护是至关重要的。而防冻液是公交车必须用到的,而选择好的品牌对产品本身的质量也是有保证的,在最低价法下,很多好的品牌,大的厂家都是没有优势的。所以我公司建议公交集团应该品牌优选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公告 1、投标人资格第三条中“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不低于50万元的车辆防冻液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具体指“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给最终使用用户的业绩,如:公交、客运公司等。” 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方将于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否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招标人保留对产品抽检的权利,如有不合格产品,中标人须再次向招标人供应等量合格产品。同时,将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投标报价须按每升报单价,数量为265桶*200L(即53000L),总价定标,根据单价据实结算,供货须按照190升/桶—210升/桶规格供货。 三、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14:00”,现延期到“2017年6月20日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0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