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AWCZ089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智能交通工程答疑公告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智能交通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AWCZ0899)答疑公告如下: 1、蜀峰湖路与天柱山路交叉口(根据园区道路规划道路名称)北方向、东方向无信号灯、信号灯控制机,目前为丁字路。齐云山路与巢湖路南北方向无信号灯,与图纸不符,清单中也没有,以上两路口建议增加信号灯检测器及信号灯控制机设备,否则路口无法作为电子警察使用; 答:两处路口交通信号系统在园区其他在建项目范围内,不属于本次招标内容。 2、招标清单中翡翠湖路与黄山路东方向无停止线及相关标线,需增加; 答:该方向进口停车线前导向箭头共计20m2,该工程内容已计入清单第58项中。投标人在“龙湖路与华山路交口、黄山路与蜀峰湖路交口热熔标线”中综合考虑报价,原清单中工程量及控制价不予调整。 3、翡翠湖路与华山路东方向三车道为3.5m、3.2m、3.3m共计10米,巢湖路与天柱山路南方向三车道为3.5m、3.5m、3.5m共计10.5m,巢湖路与齐云山路东西方向三车道宽度合约12m等,上述路口杆件采用臂长为7m的杆件不合适,LED频闪灯安装无法准确对应车道,建议更改为8.5m或9m,其他路口同理。 答:本次设计共计25根5+7米电子警察杆件。为满足实际抓拍需求,经复核,除天柱山路-蜀峰湖路交口南进口、天柱山路-合肥大道交口南进口、华山路-龙湖路交口南北进口处(共计4根)电警外,其余21根调整为5+9米杆件。即该项目调整为21根5+9米电子警察杆件,4根5+7米电子警察杆件,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原清单中工程量及控制价不予调整。 4、LED补光灯为电子警察设备,反向抓拍还需闪光灯,清单上未找出,是否计算时合在一起;若合在一起,根据车道计算LED补光灯及闪光灯总数应为493套左右,与清单406套不符,请说明; 答:本次按“一个摄像机配置两个补光灯”原则设置,摄像机为203套,故补光灯数量为406套。 5、按照图纸来看交警监控应采用支架焊接在电子警察杆件上,而非单纯立杆,清单23行15项监控杆件是何意,请说明; 答:第15项监控杆件为治安监控杆件,治安监控为单独立杆。 6、招标文件中P34页第四章第十条要求: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按清单报价。是否直接安装建设单位给的清单直接在EXCEL中报价即可,无需用一点智慧或新点软件进行软件版编制报价文件;另本项目税金是6%或11%,请说明; 答:按有关规定执行。 7、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文件夹中“全费用清单表1”的第3行、16行、46行中的“工业级光纤收发器(发)”全部为“发”,光纤收发器使用过程中都是成对出现使用的,一收,一发,请问该项目全部配置“发”,是不是搞错了,请说明。 答:本次设计各摄像机信号经过“光纤收发器(发)”转换后,利用8芯光缆直接接入交口汇聚交换机光口,故无“收”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712、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