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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7AFCZ045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第1标段: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第1标段: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0459-1)答疑公告如下: 1、该标书第81页“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第2.2款投标人提供公共自行车项目业绩(须为有桩站点),要求同一城市(地级市或直辖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总计建设服务网点大于或等于500个服务网点,每提供一个符合前述要求的城市业绩得3分,满分8分,同一城市不重复计分。 建议:案例过多过大并不表示公司实力如何,100个网点与500个网点没有任何区别,分值应该降低,考虑到招标方是为了考察投标人实际的供货能力,建议投标人与代理商签订的城市公共自行车合同或验收证明也可以作为案例业绩。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该标书第81页3.1(3)检验单服务网点控制器静态工作功耗≤30W,得1分。 建议:网点控制器静态工作功耗≤15w,可以得2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该标书第81页3.3系统数据稳定性: 投标人具有采用大型正版数据库跨平台集群的已验收合格公共自行车项目案例,每一个符合前述要求的案例得1分,本项满分2分。注:每一案例均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1)项目业主针对该项目案例提供的用户使用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2)项目应用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关键页的扫描件);(3)公共自行车系统数据库应用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建议:废除,可以加上公共自行车系统有国家部门颁发的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现代工业品证书的作为加分项。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该标书第83页“系统创新性功能演示”中7.1演示通过手机在桩位扫码租车,并可以在虚拟桩还车,并同时结束行程,现场演示实现前述功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演示通过扫码进行无桩车辆租车,并可以在有桩进行还车,并同时结束行程,现场演示实现前述功能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建议:改为要求无桩停车,有序停放管理,不仅会保证城市景观形象,而且方便运营管理公司有效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市民满意度大幅提高,优于电子围栏技术的可以加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该标书第83页“系统创新性功能演示”中7.2维护人员手机客户端(或手持POS)演示车辆保修、考勤打卡、现场租还应急处理的,现场演示实现前述功能的得2分。 建议:改成巡检执法记录仪,内存较大,有独立的云平台,而且数据包括图片传输,信息推送都更为便捷,真正帮助运营管理公司管理更为方便。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建议增加:公共自行车云平台系统应具备扩展支持视频监控功能,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4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