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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采石苑B区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AFCZ010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采石苑B区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答疑、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

“采石苑B区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AFCZ0100)答疑、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招标文件第31页“与供配电系统承包商的接口:电梯双电源动力箱由总承包施工单位安装到位。双电源动力箱之后的所有线路由中标人负责。”总承包施工单位必须将双电源动力箱设置于电梯机房内(无机房电梯双电源动力箱必须设置于电梯井道中停层最高层的电梯门垛边),然后双电源动力箱之后的所有线路由中标人负责,是否可以?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扶梯并无看到,能否明确为室内还是室外?关于扶梯的外装饰板是否由电梯厂家负责?什么材质?

答:请仔细查阅3#楼图纸,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杂物梯并无看到,为推车式还是窗口式?

答:窗口式。

4、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图纸只有3#6#11#,还请提供全套图纸。

答:已提供全套图纸,请下载查看。

5、招标文件中第49页质保期投标如延长会有加分,还请明确延长质保期是否需要包含延长的质保期内年检费用?请明确。

答:包含延长的质保期内年检费用。

6、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要求1、①制造商本地(安徽省内)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人员达到 80 人及以上的得 6 分;②制造商本地(安徽省内)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人员达到 60 人及以上,低于 80人的得 3 分;③制造商本地(安徽省内)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人员达到 30 人及以上,低于 60 人的得 1 分;④制造商本地(安徽省内)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人员低于30 人,本项不得分。 注:1、持证人员须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在本地(安徽省内)分公司人员(提供本地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参照投标授权书中要求) ;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扫描件; 3、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我司(安徽省)分公司持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人员多数为维保技工,为了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我司维保技工均由总部进行培训然后派驻在各个项目现场,其社保证明均由总部在当地缴纳,能否以总部缴纳的社保证明代替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企业资信3、投标品牌连续 5 年获得“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 500 强首选供应商品牌*电梯类”证书的得 3 分,连续 3 年的得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该项要求为部分制造商量身定制,具有倾向性。能否修改为:投标品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签订战略合同数量超过5份得3分,1份以上5份以下得1分,其余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企业实力1、速度 1.1 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速度≥8 /秒得 5 分; 1.2 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速度 6/秒≤速度<8 /秒,得 3 分; 1.3 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速度 4/秒≤速度<6 /秒,得 1 分; 其他不得分,满分 5 分。 本项目最大速度要求为2m/s,且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速度高,只能说明该制造商具备生产高速梯的资质,并不能说明该制造商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性能就高。建议修改为:1.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5/<速度≤6/秒得3分;2.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速度4/<速度<5/秒,得2分;3.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电梯客梯产品的速度3/<速度≤4/秒,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中企业实力2、分公司资质 2.1 制造商在合肥市内有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满 3 年(含 3 年)以上的得 3 分。 2.2 制造商在合肥市内有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满 2 年(含 2 年)以上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满分 3 分。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办法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A级资质是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颁发的,上述评分要求要求的年份并不能代表安装实力,如果安装机构的实力是以安装机构在安徽运行的时间来计算,为何国家相关的文件考核中不体现呢?所以该条评分条款有倾向进入安徽市场早的电梯品牌,排斥后期进入安徽市场的品牌。建议修改为: 2.1 制造商在合肥市内有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且分公司成立满 5 年(含 5 年)以上的得 3 分。 2.2 制造商在合肥市内有分公司具有安装维修 A 级资质证书且分公司成立满 3 年(含 3 年)以上的得 3 分。其他不得分,满分 3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因制造厂家投标,一般无法申请留质保金,付款方式中安装款5%的质保金能否用5%金额的保函替代?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11、评标办法中,生产厂家制造具有消防电梯生产A级资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请问消防电梯是指消防员电梯吗?

答:是的。

12、评标办法中,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得2分。因维保价格每年会根据市场情况不同而有所变化,年限越长越无法确定,能否修改为,每增加半年加1分,最多得两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P7页中:“人民币叁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本次招标公告指定账号(项目多标段的, 应向所投标段对应账号交纳) ,且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号转出。”可否由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

答:不可以。

14、招标文件P50页中:“制造商其直属分公司在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 3 分,被评为四星级单位的得 2 分,被评为三星级单位的得 1 分, 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自2014年开始,至今已有3年,其每年均会年检以及新增加单位。建议修改为:“制造商其直属分公司在合肥市电梯行业协会近3年中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五星级单位二次及以上的得3分,被评为一次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被评为4星一次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所有土建尺寸是否均已定型,后期是否能作适当调整?请贵方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请贵方明确安装费用的税率,建议按照行业惯例3%执行,另外请贵方明确安装合同的签订方可否为厂家的直属分公司。

答:税率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安装合同的签订方必须为中标人。

17、招标文件第50页企业资信第2条:生产厂家具有消防电梯A级资质;我个人认为此项目中的消防电梯指的是消防功能电梯,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消防电梯,目前安徽市场还没有消防电梯,请明示;既然不是消防电梯为何要消防电梯资质,且是A级,试问众多品牌中消防电梯有A级的有几家?此项有失公平公正;建议修改为:生产厂家具有消防电梯B级资质,或删除此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招标文件第50页业绩:提供2012年以来2000万全部验收合格项目,5年时间2000万的合同要全部验收很难,现在政府的工期较长,好多项目甚至8年都没全部验收;此项有失公平公正建议修改成:将电梯均以全部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删除,只需提供业绩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中的幼儿园的杂梯,载重100kg,速度0.5m/s是否可以改成载重100kg,速度0.4m/s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评分表中制造年限“投标品牌制造商国内生产年限,N25年的得8分;20N25年的得5分;N20年的得3分”修改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国内生产年限,N20年的得8分;15N20年的得5分;N15年的得3分”;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分表中主要配置的统一性“1、根据所投客梯电梯控制柜、曳引(拖动)机、门机、限速器、安全钳与所投电梯品牌的统一性情况进行评分,五项均为同一品牌的得5分,任意三项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任意两项为同一品牌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以型式实验报告为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修改为“1、所投客梯电梯控制柜、曳引(拖动)机、门机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以整梯型式试验报告或上述三个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为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根据投标人所投限速器、安全钳的技术先进性、性能、品质等在0-2分内进行综合评价”;

3、原招标文件48页初审表中“整体型式试验报告”修改为“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4、原招标文件第50页技术标评分表中企业资信“生产厂家制造具有消防电梯生产A级资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修改为“生产厂家具有消防员电梯A级资质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

5、原招标文件第386# DT23层(站)数为28/28,现变更为29/29

三、补充公告

1、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分表中“业绩”中,初审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2、招标需求中的消防梯并非消防员电梯,而是带有消防返回功能的电梯,无须提供消防员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

四、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42710:30,现延期到“2017512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2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90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428

三、附件

附件:7-答疑、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