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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燃气用聚乙烯(PE)管材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6AFCZ2939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燃气用聚乙烯(PE)管材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6AFCZ2939)变更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37页的评分指标,原为:“ 业绩 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用于燃气行业的聚乙烯管道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每个得5分;2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每个得3分;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每个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满分1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给同一单位(含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供货只算一项业绩。若合同为框架合同,未明确供货金额的,业绩金额以销售发票或业主证明为准。 0-15分 生产能力 投标人具有的燃气聚乙烯管专用生产线(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克劳斯玛菲),每条生产线得2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0-6分 品牌知名度 投标人获得中国质量奖或全国质量奖的,得4分;获得省级质量奖的,得2分;(地级市)市级质量奖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取)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0-4分 综合评价 由评标专家根据厂家的实力,企业规模,售后服务,用户的口碑,如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及时,按时完工等方面的用户评价等综合进行打分。较优者得4≤F≤5分;一般者得3≤F<4分;其它得2≤F<3分。 2-5分 ”。 现变更为:“ 业绩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燃气公司(含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燃气用聚乙烯管道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每个得6分;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每个得4分;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每个得2分;其余的不得分。满分1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合同为框架合同,未明确供货金额的,业绩金额以销售发票或业主证明为准。 0-18分 生产能力 投标人具有的燃气聚乙烯管专用生产线(巴顿菲尔、辛辛那提、克劳斯玛菲),每条生产线得1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0-6分 注册资金 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的,得2分;0.5亿元(含)-1亿元(不含)的,得1分;0.2亿元(含)-0.5亿元(不含)的,得0.5分;其它的不得分。 注: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的为准。 0-2分 综合评价 由评标专家根据厂家的实力,企业规模,售后服务,用户的口碑,如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及时,按时完工等方面的用户评价等综合进行打分。较优者得3≤F≤4分;一般者得2≤F<3分;其它得1≤F<2分。 1-4分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