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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燃气集团筒型过滤器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6AFCZ233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5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燃气集团筒型过滤器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6AFCZ2339)答疑及补充公告如下: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3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质检总局在2015年规定过滤器等压力管道元件不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在本次投标中是否还需要提供该许可证?

答:可以不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资格须为燃气用过滤器生产厂家,我公司为油田生产燃气过滤器可以吗?燃气过滤器生产厂家怎么认定?

答:可以。

3、投标人资格须与下列单位中任何一家签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这个集团是国有大集团,我公司与该集团下属单位,新疆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总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等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要求?

答:可以。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第一次供货时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省技术监督局特检院或更高级机构爆破试验结论报告),因没有过滤器的具体国家标准及检测标准,国内没有检测机构对过滤器进行爆破试验,供货时提供符合GB150-2011《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证书可否?

答:可以。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同产品使用期,请问产品的使用期是否以各投标公司的使用周期为准?

答:质保期为不少于36个月。

6、产品结构尺寸是否以各投标公司的结构尺寸为准?

答:产品结构尺寸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尺寸为准。

补充部分:

本项目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燃气用筒型过滤器招选2家定点供应商,中标后的供货分配比例为6:4,即本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约占60%,第二中标候选人约占4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74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补充公告(筒型过滤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