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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集成
原项目编号:2016AFCZ1861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6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延期及答疑公告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编号:2016AFCZ1861)延期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延期部分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5日14:00”,现延期到“2016年9月19日9:30”; 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二、答疑部分 1、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智能化系统集成补充公告答疑变更1中提及“投标人如中标需按中标价的0.7%缴纳进场水电费,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此项费用该如何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请具体明确。 答:此项费用投标人需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无需单列。 2、此次招标并非为货物类采购,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七章技术标格式中“投标产品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建议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七章技术标格式中第十七项“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建议中标人中标后提供? 答:“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详见技术规范书须提供的相关产品技术证明材料,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便评委会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中商务标的报价表格式未明确? 答:按本项目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格式进行报价。 5、招标文件的前文中提及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任何价格,而招标文件的技术标格式中有“投标货物及报价表”,建议取消? 答:取消“投标货物及报价表”格式中“单价和小计”两列内容。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疑问如下: (1)、评标办法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的每个得1分,满分6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防雷施工资质已取消(可以到气象部门确认)。为了充分竞争,并体现投标人综合资质实力,建议改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省级或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安防工程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资质,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答:删除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原评审指标现调整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 (2)、评标办法 “企业管理体系: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或提供不全的一律不得分(以证书原件为准)。”其中“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为个别专项认证,此条款明显有倾向性,对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利,也不符合招投标公正的精神要求。建议:取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改为“缺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答:将原评审指标调整为“企业管理体系: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评标办法“企业荣誉:1.企业荣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3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此项满分3分。”为了充分体现投标人实力,建议改为:“1.企业荣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3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或者企业荣获过国家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此项满分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 评标办法“企业荣誉:3.企业参建的项目,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曾配合总包单位获得过“鲁班奖”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建议改为:“3.企业参建的项目,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曾配合总包单位获得过“鲁班奖”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或者企业近五年连续四年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智能建筑行业十大品牌企业”证书 的得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15页技术标评分办法“项目管理配备”中要求: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机电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的得3分、中级资格的得1分。2、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资质合格,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五大员中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具备高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此项满分7分。 疑问:1)建筑智能化行业相关资格证书均是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并不存在机电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上述第1条中的描述明显不够严谨规范,望贵单位予以调整明确。2)上述第1条、第2条评审指标中提到的高级资格证书与中级资格证书概念不够明确,不知具体包含哪些证书;鉴于在建筑智能化项目中更多关注的是配备人员的职称技术水平,上述资格证书是否涵盖建筑主管颁发的人员职称证书,望贵单位给予明确。 答:将“机电等相关部门”调整为“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上述中的高级资格证书与中级资格证书涵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员职称证书。 8、招标文件P17页资信部分评分办法“企业荣誉”中要求:“企业近五年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三次以上或荣获过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领域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3分(协会下属分会颁发的证书无效,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市级的得1分。” 疑问:经了解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重”证书的评定为每2年进行一次,最近一次的评定为2013-2014年度,证书发证时间分别为2015年,如按照上述指标要求提供三次以上证书,则年限范围至少为六年;因此上述条件设置前后矛盾,明显不合理。建议调整为:“企业近五年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荣获过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领域AAA级”信用等级证书连续4年及以上的得3分(协会下属分会颁发的证书无效,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市级的得1分。” 答:将原指标调整为:“企业近五年连续4年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荣获过省级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协会下属分会颁发的证书无效,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市级的得1分。” 9、技术规范书P37页推荐品牌表中能耗计量系统要求全系统的推荐品牌为“艾科、瑞格、能拓、骐骥”,经了解以上推荐品牌并非全部具有全系统产品,如艾科、瑞格只做能耗系统平台,无自己的水电计量表具;能拓是专业做电力计量的厂家,无自己的水表计量表具。所以以上能耗计量系统对“全系统”做的推荐品牌明显不合理,且存在限制性,建议将
“全系统”调整为“能耗计量系统”。 答:将“全系统”调整为“能耗计量系统”,电表与水表品牌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但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技术要求。 10、招标清单第523项“远传水表”,在技术规范书及图纸中均未明确具体管径,导致投标人无法准确报价,请明确具体水表管径或补充建筑给水部分图纸。 答:参见补充的建筑图纸,各投标人自行测算并报价。 11、技术规范书内第82、83、85、86页,多媒体会议系统中对部分设备要求如下: 上述技术要求中提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并非国家及行业强制性要求必须实现的检测,上述检测报告均为个别厂家所作的委托性检测,并不具备权威性。且推荐品牌内并非所有品牌均能提供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招标技术要求中设置的“投标时需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排他性,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上述“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技术性能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删除上述 “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要求。 12、技术规范书中部分设备要求提供的相关产品证明材料未明确是否需加盖原厂公章,是否以加盖原厂公章(鲜章)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的依据;望贵单位予以明确。 答:要求提供的相关产品证明材料须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鲜章),作为评审的依据。 13、招标文件第17页企业荣誉要求:“1.企业荣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3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此项满分3分。” 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国家建筑业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给相关工程施工单位,证明其企业实力及信誉的证书,证明其企业实力及信誉的证书并不仅限于“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且本项目作为智能化工程,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给智能化系统集成商证明其企业实力及信誉的证书是由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全国智能建筑行业十佳企业”,此处仅以具有“优秀建筑业企业”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排他性。 因此,建议修改为:“1.企业荣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或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全国智能建筑行业十佳企业”得3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此项满分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17页企业荣誉要求:“2.企业近五年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三次以上或荣获过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领域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3分(协会下属分会颁发的证书无效,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市级的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同上,“工程建设领域AAA级”国家建筑业相关部门颁发给相关工程施工单位,证明其企业实力及信誉的证书,国家颁发的类似相关证书并不仅限于“工程建设领域AAA级”证书,除此之外如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均能证明企业相关实力及信誉,此处仅以“工程建设领域AAA级”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不合理之处,且具有明显排他性。 因此,建议修改为:“2.企业近五年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三次以上或荣获过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领域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协会下属分会颁发的证书无效,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市级的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答:参见上述第9条回复。 15、招标文件第17页企业荣誉要求:“3.企业参建的项目,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曾配合总包单位获得过“鲁班奖”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权威的查询验证真伪的方法)。” 国家级八大工程奖项包括:“鲁班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安装之星、绿色建筑创新奖等。此处仅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作为加分项,具有明显倾向性,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行为。 因此,建议修改为:“3.企业参建的项目,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曾配合总包单位获得过“鲁班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安装之星”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权威的查询验证真伪的方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同时参见第7条第(4)款回复。 16、技术规范书中存在大量标★项、检测报告、证书、彩页等相关证明文件,我司联系了推荐品牌中左右设备厂家,部分厂家明确表示,该项目已被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备,不会给我司出具相关投标资料及设备报价。为保证本项目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维护招标人的利益。建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清单中要求的所有检测报告、证书、彩页、授权质保及其他相关投标资料由各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给采购人,届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且有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答:招标文件给定的推荐品牌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7、招标文件P15中,产品选型及技术指标响应分值为5-25分,且该项评分参考说明中明确提出对投标产品证明材料的要求。同时招标文件P18中明确指出“6、上述所有评审指标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技术标中提供,未在技术标中提供的评委会可不予认可。”说明:对产品证明材料过多的要求,容易导致投标人与产品供应商联合控标的情况,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建议: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同时保证投标产品的质量,建议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中标后提供,同时各投标人必须在投过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提供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答:产品证明材料是为了确保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的真实性、避免虚假应标,便于评委会对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响应情况进行准确评判,按招标文件执行。 18、“合肥铁路法院技术规范书8.15(定稿)”P74中,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中辅材第3项“网线”参数不合理。说明:该参数描述为“传输性能参数满足ISO11801:2002的标准;导体规格:23AWG;六类屏蔽线缆需具有C3中心十字芯骨架以保证安装过程中不破坏双绞线绞距;”。而本项目综合布线系统采用的是六类非屏蔽系统,且屏蔽布线系统全链路的电缆、连接器件、跳线、设备电缆都采用屏蔽时,才能达到屏蔽效果,所以该参数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技术参数要求。 答:将“六类屏蔽线缆”修改为“六类非屏蔽线缆”。 19、“合肥铁路法院技术规范书8.15(定稿)”与“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中清单项目不完全相符。说明:“合肥铁路法院技术规范书8.15(定稿)” P102中,能耗计量管理系统第4项“数据集中器”是连接数据采集层和系统平台的关键设备,但在“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未列出此项。建议:增加“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中能耗计量系统中“数据集中器”,并明确工程量。 答:缺少的“数据集中器”部分,投标人报价时可在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第524项体现。 20、招标文件“扩声及功放系统”的推荐品牌为"飞达、JBL、Yamaha、LDHaudio"说明:推荐品牌范围内的品牌均无法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技术参数及证书材料的要求。但是招标文件P15评分方法“产品选型及技术指标响应”对于投标品牌、技术参数及证书材料都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互矛盾。无法找到即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又在推荐品牌内的品牌。建议:增加扩声及功放系统推荐品牌范围或取消技术规范书中限制性参数及证书的要求,确保各投标人能正常投标。 答:招标文件给定的推荐品牌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1、评分办法里要求“企业荣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3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此项满分3分”限定了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此证书通常均指颁发给建筑施工类企业,在智能化行业不具备代表性和全面性,而智能化和信息化的行政主管部包括住建部、信息产业部、经信委等,为了体现招标过程中证书和奖项的正确全面运用,适当增加信产部和经信委颁发的证书。建议修改为“企业荣获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
“质量奖企业”称号或“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3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企业”称号”或“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此项满分3分”质量奖企业”是以表彰质量经营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信息化和智能化行业主管单位)发起的企业荣誉评奖,目前,我省多家大型智能化企业获得此奖项。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2、评分办法里要求“企业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参)建过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
“智能建筑精品工程”的或省级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黄山杯或等同于黄山杯)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权威的查询验证真伪的方法。)”,此类奖项目属于项目获奖情况,在评分办法的前面已经体现“鲁班奖”或“国优奖”项目加分办法,如在此处又作为加分条件,属于重复加分。为了能够体现投标企业实力的全面性,选出较强的智能化公司参与此次项目,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履约和施工维护能力。建议删除此条款并修改为企业荣誉类证书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类重点软件企业,招标企业履约AAA证书,诚信示范企业,每项1分,满分3分。 答:上述获奖工程项目要求均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现将上述指标调整为:“企业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参)建过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
“智能建筑精品工程”的或省级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黄山杯或等同于黄山杯)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权威的查询验证真伪的方法。)” 23、评分部分质疑: 评分项 评分办法 质疑理由 项目管理配备(0-10分)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机电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高级资格证书的得3分、中级资格的得1分。须提供该技术负责人近一年社保证明明细和资格证书原件。2、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资质合格,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五大员中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具备高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此项满分7分。 五大员为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基本人员配置,分值理应占主要部分,对应资格证书可作为对应加分项,建议改成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各占5分;五大员配备齐全得4分,其中五大员中具备中高级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参见上述第8条回复调整意见。 企业资质(0-6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的每个得1分,满分6分。 本项目各系统为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系统中并未涉及消防、装修装饰部分,建议取消除系统集成资质外的其他所有资质要求,评分标准改为具备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得3分,具备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得5分,具备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得6分。 答:参见上述第7条回复调整意见。 企业管理体系(0-4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或提供不全的一律不得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上述管理体系均为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作为评判标准,提供不全不得分存在不合理,建议评分标准改成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 答:参见上述第7条回复调整意见。 企业业绩(0-8分) 企业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承建过检察院、法院建筑智能化工程,得2分,此项满分2分; 2、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的公共建筑智能化业绩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 3、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业绩得4分,此项满分4分; 检察院、法院同样属于公共建筑,是业绩标准的组成部分,建议评分改为以下: 承建过公检法类智能化工程,得5分,此项满分5分; 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公检法类智能化工程,得1分,此项满分1分; 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检法类智能化工程,得2分,此项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企业荣誉(0-12分) 1.企业荣获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3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证书得1分;此项满分3分。 2.企业近五年获得过由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三次以上或荣获过省级政府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领域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3分(协会下属分会颁发的证书无效,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市级的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企业参建的项目,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曾配合总包单位获得过“鲁班奖”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权威的查询验证真伪的方法。) 4.企业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参)建过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施工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颁发的 “智能建筑精品工程”的或省级优质工程奖(如安徽省黄山杯或等同于黄山杯)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3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如无原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权威的查询验证真伪的方法。) 本项目为智能化项目集成,而评分项强行加入过多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荣誉,并投入了过量的分值,是否有排他的嫌疑,望招标代理机构正面回答如此评分的缘由及必要性并重新评估分值以及评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 上述与本答疑公告第7、8条问题相同的按第7、8条问题回复调整意见执行,其它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技术规范书第2页中要求“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档次水平相同的推荐品牌(或型号),投标人需从所列推荐(或参考)品牌(或型号)中选择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设备。”该要求使得投标品牌具有限制性,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的相关规定,请取消限制品牌的要求。 答:该项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前注第三条“招标文件给定的推荐品牌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5、招标文件第11页中要求“技术规范书中带★的条款,为必须全部满足项”,若技术规范书中带★的条款具有限制性、唯一指向性或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的相关规定时,则在投标时该如何处理? 答:详见招标文件P10页第2条规定。 26、技术规范书第23页“本项目共建设2套梯控系统,法官入口两部电梯要求实现一层刷卡进入按钮,并且其中一部电梯作为羁押和日常两用电梯,该部电梯需实现在有羁押任务时,法官进出侧停止使用,并且有led显示屏显示“正在执行羁押任务,暂停使用”的通知信息,羁押任务结束后恢复正常使用”。请明确此处LED显示屏是否包含在报价中? 答:LED显示屏包含在报价中。 27、技术规范书品牌推荐表中部分系统的推荐品牌档次不一,例如信息发布系统大屏的推荐品牌“利亚德、洲明、唯瑞”,其中唯瑞的市场占有率低、应用案例少,在询价过程中该品牌回复不生产LED大屏,建议本次项目投标取消品牌的限制性,投标时可选择品牌外的其他品牌,但满足招标要求。 答:参考品牌修改为“利亚德、洲明、联建光电”,另,招标文件给定的推荐品牌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8、技术规范书品牌推荐表中部分系统的推荐品牌为唯一来源,例如:数字庭审系统的推荐品牌为华夏(唯一来源)、自助诉讼服务终端的推荐品牌为华宇(唯一来源);该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的相关要求,不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请取消以上两个系统的唯一品牌要求。 答:删掉“唯一来源”,其他详见招标文件P10页第3条规定。 29、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布线系统双口面板要求“★投标时须提供产品彩页和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证明。”该要求具有限制性,因彩页和官网截图为厂家宣传产品而设计的内容,不同厂家宣传的侧重点不同导致彩页和官网截图未必会与此要求一致,请取消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0、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布线系统六类4对非屏蔽双绞线要求“制造厂家生产的六类综合布线系统品牌必须获得世界著名UL实验室,ETL实验室,CE实验室的认证文件,并提供系统品牌环保ROHS与REACH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以上证书大部分为国外标准认证证书,国内品牌均不满足,该要求明显是针对国内品牌设置的限制性要求,请取消以上证书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P10页第2条规定。 31、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布线系统布线管理软件要求“投标时提供布线管理软件(与硬件设备同一品牌)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本系统的配线架采用普通配线架,并无电子配线架设备,强制要求配置布线管理软件无实际使用意义,且提供该软件的相关证书存在控标嫌疑,请删除该设备,并取消提供该设备的相关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技术规范书中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证书要求存在唯一指向性,部分带★的技术参数和证书要求明显指向华三,其余品牌均不满足,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以下技术参数和证书要求: 1)、三套内网及智能化专网核心交换机:“★支持MDC、TRILL、EVB、EVI、FCoE等新一代数据中心技术,提供工信部测试报告证明;支持独立的高性能负载均衡插卡、应用控制网关插卡(为保证性能,不接受融合型插卡),以便于后期安全的灵活扩展,提供官网选配信息截图及独立的插卡产品彩页证明;支持Openflow协议,支持SDN网络内VM迁移后的策略跟随,提供工信部测试报告证明;为保护数据链路层安全,从根源上保护二层协议免受攻击,要求支持MACsec功能(硬件级加密技术),提供工信部测试报告证明。”提供以上检测报告的要求存在限制性,各家检测内容不一,只有华三的检测报告可体现以上参数要求,且以上参数非必选检测项;请取消以上参数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所投产品不满足相应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 2)、所有交换设备要求“厂商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复印件”的要求存在唯一指向性,知识产权证书为华三独有,类似专利证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请取消所有关于知识产权证书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部分交换机设备参数中要求“厂商通过TL9000、ISO20000、ISO27001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能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以上证书均是针对供应商设定的资格审查标准,请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24口、48口接入交换机:该设备要求提供大量的官网截图和测试检测报告,且截图要求与华三品牌官网宣传的内容完全一致,其余品牌均不满足,请取消计算机网络系统所有关于官网截图和测试报告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所投产品不满足相应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 5)、外网核心交换机:“★正交网板设计:业务板卡与交换网板采用完全正交设计(90度),背板走线降低为零(极大规避信号衰减);提供官网截图证明”。该要求无实际意义,且只有华三满足,请取消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所投产品不满足相应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 6)、路由器:“★支持以太网虚拟化互联技术来完成数据中心二层互联,提供官网截图证明”;该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该截图要求与华三品牌官网宣传的内容完全一致,其余品牌均不满足;请取消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所投产品不满足相应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 7)、无线控制器:“千兆光电复用Combo口≥8个;提供官网截图证明。”依据本项目需求和用户数量,该要求无实际使用意义,且官网截图的要求具有限制性,请取消该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所投产品不满足相应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 8)、无线AP1、无线AP2:“★设备内置硬件智能天线系统,最高增益≥7dBi;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提供无线型号核准证、WIFI证书;提供信息产业部下属测试机构不少于70个(无线AP1)/100个(无线AP2)用户视频点播无卡顿的测试报告”。以上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且国家强制性检测报告关于视频点播用户数并没有强制性检测要求,请取消以上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所投产品不满足相应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标明。 33、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的室内枪机、室外球机、室内半球均要求“★亮度等级11级”;该要求具有限制性,灰度值是形容黑白图像的,亮度值是形容彩色图像的。如果把彩色图像转换成黑白图像,亮度值就会作为转换后的黑白图像的灰度值,在“色相无关性”方面两者也是一致的,因此灰度也常被用来表示亮度,且技术参数里其他设备都是要求“亮度/灰度等级”;请将“亮度等级11级”调整为“亮度/灰度等级11级”。 答:“亮度等级11级”,调整为“亮度/灰度等级11级”。 34、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的室外枪机要求“★红外应识别200m处人体轮廓”;室外枪机镜头焦距2.8-12mm,最远观测距离只有50m左右,强制要求红外距离达到200米具有控标嫌疑;请调整为红外距离50米。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的室外枪机、室外球机、室内半球和室内枪机要求“★具有TCP/IP、HTTP、HTTPS、FTP、DNS、DDNS、RTSP、PPPoE、SMTP、NTP、SNMP、组播设置选项;符合GA/T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组播技术为宇视独有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属于不合理参数,请删除所有组播设置选项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的室内枪机和室内半球要求“★提供DC12V电源输入与POE供电互为备份,DC12V电源接口支持正负极反插功能,反插后不影响产品正常运行”;该条参数具有排他性,请取消以上参数要求。 答:同意。 37、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云终端要求“★提供云终端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章”;该要求存在控标嫌疑,推荐品牌中只有宇视满足该要求,请取消该证书要求。 答:可提供公安部或工信部权威机构出具其他证明材料,不限于云终端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8、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安防管理平台要求“(1)支持双网卡方案跨网络配置服务器,支持在UDP网络下单播和组播支持抗5%的丢包”、“(2)应能支持前端设备和存储设备之间进行直接存储,且不生成文件(即不使用文件系统)”、“(3)支持录像检索精确度达到秒级。支持将录像文件进行切分成多片,通过切片点的图像差异,迅速启动回放关键录像时段。”以上3条参数具有排他性,且无实际使用意义,请取消以上参数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9、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运维管理平台要求“★支持自动发现全网拓扑、自动生成全网拓扑图”、(2)“★录像完整性检查:能够以最小5分钟的精度进行录像完整性检查”;以上2条参数具有排他性,请取消以上参数要求。 答: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40、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安防系统46寸液晶拼接单元的参数中要求提供大量的检测报告,且检测内容非国家强制性检测内容,请取消该设备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 技术规范书中信息发布系统实时庭审可视化展示系统要求“★投标时需提供门牌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要求不合理,要求提供的证书与该设备不匹配,强制要求提供非该设备的证书具有排他性,请取消该证书或者调整为提供与该设备相匹配的信息发布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1、技术规范书中自助诉讼服务终端要求“★诉讼服务终端支持部署在互联网,为成熟产品,可以在现场提供样机,演示所有诉讼服务功能。★系统接口要求:产品需实现与诉讼服务网进行无缝挂接,所有诉讼服务信息诉讼服务网系统获取。当事人的预约请求、递交材料可导入诉讼服务网导入审判流程软件,投标时须提供法院诉讼服务网厂商出具的挂接承诺函”;以上要求存在唯一指向性,且不利于其他品牌参与竞标,请取消以上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2、技术规范书中信息发布系统软件功能策划明示“4.★本系统采用3*6共18块55寸拼接单元作为显示终端,系统总体分辨率达到点对点输出”;请明确此设备报价是否包含3*6共18块55寸拼接单元。 答:本系统不含3*6共18块55寸拼接单元,拼接屏列在机房子系统中。 43、技术规范书中机房工程60KVA模块化UPS电源系统要求“提供《功率模块的编号方法及编号装置》发明专利证书。”该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专利证书为某个品牌或某个厂家的专有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应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请取消该证书。 答: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44、技术规范书中机房工程60KVA模块化UPS电源系统要求“★在UPS系统配置长延时的情况下可增加50A的大功率充电器,与UPS系统充电器兼容,使充电能力可以叠加增强系统的充电能力。(提供验证证明)”;该要求具有限制性,推荐品牌中只有英威腾满足该要求,其余品牌均不满足,请取消该要求。 答:招标文件给定的推荐品牌及技术要求并不具备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厂商的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5、技术规范书中机房工程精密空调的技术参数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部分带★的技术参数和证书要求不合理,请取消以下技术参数和证书要求: 1)“★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精密空调的制造经验;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CRAA认证、具有中国节能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许可证应能满足不小于210kW全容量段,并提供相应生产许可证容量段证明文件”;以上资质证书要求均针对该产品的生产厂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请取消以上要求。 2)“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抗震测试报告;40kW功率段的单压缩机系统精密空调型号要体现在《2013年商务流通领域节能节水产品技术服务目录》范围内,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该要求具有排他性,推荐品牌表中只有英威腾在此服务目录中,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请取消该要求。 3)“空调不能为侵权产品,采用原厂先进微处理控制器,具备品牌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冷凝器部分:冷凝风机采用变频调速,并采用“猫头鹰”式高效低音降噪风机(彩页上有所体现);★控制显示系统:全中文真彩色7寸超大触”摸图文显示屏(彩页上有所体现),直观显示空调运行状态与被检测机柜进出风温湿度”;以上证书及彩页要求不合理,彩页为各厂家自行设计的宣传文件,不具有权威性,且不同厂家宣传的侧重点不同导致彩页宣传内容未必会与此要求一致;请取消以上要求。 答: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45、本次项目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参数与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不一致时,投标时该以何为准,例如技术规范书中机房工程有UPS的技术参数要求,而清单中无UPS该设备。 答: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46、本次项目投标设备的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还是以技术规范书或图纸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3678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三、附件
附件:延期及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