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水质检测分析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AFCZ109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水质检测分析设备采购项目答疑
“合肥供水集团水质检测分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AFCZ1090)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第6页“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本项目概算295万元,一般免费质保期为1年,额外增加的需要从厂家购买,本项目设备较多且为进口,额外2年的质保购买费用很高,经过核算,295万的概算只能提供免费质保1年的服务。建议将免费质保期更改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答:为保证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在正常条件下得到更好的使用,招标方提出三年质保。
据市场调研,本次采购的水质检测分析设备,设备性能可靠,故障率较低。并且,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厂家均承诺一年质保,招标方在询价后,采购预算中已包含质保费用。
二、招标文件中第8页“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且单台投标价不得超过概算价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招标文件中未列出单台设备的概算价,请列出。
答:单台仪器招标控制价:
ICP测定仪一台,概算90万元
气相色谱测定仪一台,概算50万元,
吹扫捕集装置一台,概算35万元
8通道低本底检测仪一台,概算55万元
氢气发生器一台,概算20万元
总有机碳测定仪(TOC)一台,概算37万元
电子天平一台,概算3万元
气质机械泵一台,概算5万元
三、“合计”是指数量合计还是价格合计?如果是数量合计好像没有意义。
答:合计是指价格合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瞿工
电话:0551-66223668、66223831 传真:0551-6622365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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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附件:答疑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