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暖气片定点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6AFCZ138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暖气片定点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2016AFCZ1387)答疑公告如下: 1、评分标准部分相关证书中,持有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证书,及国外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书可否作为评分依据? 答:可以。 2、投标人具有有权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著名商标,国家级的,可否使用国外国家级认证证书? 答:可以使用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同级别的证书,如果证书为外文的,必须附有翻译的附件。 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暖气片供货业绩,可否使用外贸合同? 答:可以。 4、产品的制造商获得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可否使用国外认证; 答:可以使用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同级别的证书,如果证书为外文的,必须附有翻译的附件。 5、投标文件中要求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其中验收证明项可否去除或使用与该项目对应发票。 答: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及与该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对应发票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6、招标文件第七章第十二项,生产厂商授权书中贸易公司名称(如涉及进口产品)如何填写,是否填写进口产品在中国总代理商名称; 答:如国外厂家在国内只有总代理公司,在此种情况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总代理公司对投标人的授权书及该总代理公司为该国外产品的国内总代理的证明材料。 7、如投标人提供的是外文证书(或合同),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证书(或合同)的中文翻译材料,且此中文翻译材料须与外文原件的意思保持一致,如有虚假内容,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