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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环境应急监测中心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6AFCZ0311

原公告日期:2016年02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环境应急监测中心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5BFCZ5716)变更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原为:“1、前期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已发生的项目建议书、环保报告、比选方案、EPC招标技术方案费用共计12万元。2、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的50%;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至70%;设计成果考核合格、审计后支付余款。3、主设备款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主设备采购款30%;主设备全部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完毕付至90%;项目验收备案审计后付至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4、施工工程款及其他费用支付:项目开工后,支付30%预付款;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预付款等比例扣回),累计支付到合同价的80%时停止拨付;项目验收备案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5、预付款保函: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预付款比例金额提供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工程预付款保函”;现变更为:“1、前期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已发生的项目建议书、环保报告、比选方案、EPC招标技术方案费用共计12万元。2、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完成初步设计审批支付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付至60%;设计成果考核合格、审计后支付余款。3、主设备款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主设备采购款30%;主设备全部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6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完毕付至90%;项目验收备案审计后付至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4、施工工程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每月按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付至合同总价的80%停止支付,工程完工付至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90%,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其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按合同约定,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分阶段付清(无息)。5、预付款保函: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预付款比例金额提供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工程预付款保函”。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77,66223786

传真:0551- 66223684                                   

网址:

三、附件

附件:变更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