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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改造三期工程——合肥新能热电有限公司A标锅炉优化提升

     原项目编号: 2026BFFGZ00275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改造三期工程——合肥新能热电有限公司A标锅炉优化提升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GZ00275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一章“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锅炉制造(或安装或改造或维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水冷壁或省煤器)。”请问:项目的锅炉整套试运行调试报告中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评标是否认可,整个热电联产项目的EPC业绩但合同中并未体现具体水冷壁或省煤器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可提供能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的特种设备制造地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或锅炉使用单位所在地出具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热电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满分4分。”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安装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火力发电(包括垃圾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安装工程奖项,予以认可,其他工程项目不予认可。投标人奖项荣誉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招标文件第一章“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锅炉制造(或安装或改造或维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水冷壁或省煤器)。”我方拟提供一项“锅炉本体工程”新建的业绩,该项目为整套锅炉本体的采购及安装,其工作范围在技术上已全面涵盖锅炉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冷壁和省煤器。请问:若我方提供“锅炉本体工程”新建的业绩,但合同的工作范围和竣工文件中未明确列出“水冷壁”或“省煤器”字样,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3.1.3的要求?若不满足要求,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可提供能体现水冷壁或省煤器的特种设备制造地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或锅炉使用单位所在地出具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休宁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281259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姚康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6年4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附件:2026BFFGZ00275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