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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橡树湾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LGZ00452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橡树湾公园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总承包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LGZ0045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已发布招标文件没有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仅有初步设计图纸目录),请提供初步设计中漏发的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 答: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暂无,概算清单详见本补疑附件。 2、招标文件P159中最终决算价总建安费用。其中建安费用=Σ双方确认形成的审定合格的工程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优惠率+其他经济签证(如有)×中标优惠率+调差(如有)+设计变更(如有)×中标优惠率。此公式与投标文件P209页(报价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描述不一致,请核实。 答:本项目报价要求及最终结算价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分项报价不冲突。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整体须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0天内完成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现变更为: “计划工期:(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合格;(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0个日历天完成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完成消防、电梯验收、防雷检测、白蚁验收、沉降观测资料、环保检测、地震验收、雨污水(竣工验收前)、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工程竣工验收等。” 2、原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630日历天”现变更为:“计划工期:500个日历天”。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进度要求:合同生效后630个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其中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整体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0天内完 成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现变更为: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合格;(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0个日历天完成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完成消防、电梯验收、防雷检测、白蚁验收、沉降观测资料、环保检测、地震验收、雨污水(竣工验收前)、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工程竣工验收等”。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施工范围: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量、招标文件(含答疑、审图修改文件等)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工程(含地上和地下部分)的施工内容, 主要包含不仅限于场地平整、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外立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部分、楼梯扶手、无障碍设施、散水、出入口台阶、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工程、社区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 程、人防工程、消防、供电、智能化、充电桩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现变更为: “工程施工范围: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量、招标文件(含答疑、审图修改文件等)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单体工程(含地上和地下部分)的施工内容, 主要包含不仅限于场地平整、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外立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部分、楼梯扶手、无障碍设施、散水、出入口台阶、公共部位装饰装修工程、社区用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程、人防工程、消防、供电、供水、排水、智能化(三网、5G)、充电桩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五)配合内容“(13)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给水工程、供电工程、智能化等施工单位实施无缝对接,包括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增加工程内容、增加工程量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最终满足业主及验收要求。”现变更为: “(13)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等施工单位实施无缝对接,包括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增加工程内容、增加工程量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最终满足业主及验收要求。”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工作要求和违约措施(一)质量方面要求新增“14.施工需满足合肥市最新质量验收标准,确保验收通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以后不再调整。15.工程招标完成后,因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颁布新的验收规范及收费标准,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缴纳验收费用,确保通过验收,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慎重合理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五)进度要求新增“(2)竣工后如出现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的情况:按照合同总工期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8、本项目原“合同估算价:10853.72万元”现变更为“10846.88万元”。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10853.72万元”现变更为“10846.88万元”。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06.94万元;”现变更为:“☑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00.1万元”。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853.72万元,包括设计费、建安费、暂列金三个部 分。(1)设计费用: ①本项目的设计按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6.94万元。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不得超出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现变更为: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846.88万元,包括勘察设计费、建安费、暂列金三个部分。(1)勘察设计费用: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按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1万元。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不得超出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10、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分项报价中“注:1、勘察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06.94万元;”现变更为 “注:1、勘察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00.1万元;” 1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工作需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施工期间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前的所有设计配合任务。设计费用包含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的设计费及乙方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现变更为: “本项目设计工作需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设计所需的相关工作及施工期间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前的所有设计配合任务。设计费用包含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的设计费及乙方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庐阳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691136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95、66223831 2025年3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