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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202431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023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BH202431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00237 第一部分: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更正为:2025BFFGZ00237。 第二部分:补充说明内容 1、《合肥市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及《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已上传,请投标人参照。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第五节 材料与设备要求”中“(2)参考品牌:详见《合肥市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调整为“(2)参考品牌:详见《合肥市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和《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A档”。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第五节 材料与设备要求”备注中“6、本项目采用材料推荐参照《合肥市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要求品牌不低于A档,招标人有权根据营销需求要求中标人更换品牌,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调整为“6、本项目采用材料推荐参照《合肥市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中品牌A档和《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A档,要求品牌不低于A档,若《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与《合肥市轨道交通TOD开发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库》有冲突时,以《合肥轨道交通方兴湖项目品牌库》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营销需求要求中标人更换品牌,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同时设备和材料采购需按《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乙购设备及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若后续制度更新,按最新制度执行。” 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3月5日11:00”;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6、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删除“7.绿化养护的措施方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551-690090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44、66223831 2025年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