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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中山东路(上海路-福建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024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中山东路(上海路-福建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00243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一、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二、技术要求:

2.3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费用已单独列项,承包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发包人提供配合工作。

调整为:

2.3施工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费用(临时用地的土地租金与苗木补偿费、复垦方案设计费等办理费用)已在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中单独列项。后期实施过程中,以相关实际发生合同金额为依据进行计价,若此部分费用总和低于17万元,本项费用按实计取;若此部分费用总和高于17万元,发包人仅计17万元,承包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发包人提供配合工作。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通读过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中山东路(上海路-福建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25BFFGZ00243)的招标文件,我公司对以下方面有疑问,请贵方给予回复:

招标文件第35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安全负责人要求:

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请问:我公司拟用安全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中级职称,并无安全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不满足。

2、我单位拟派人员职称评审已通过且已在相关网站公示,但证书未下发,如果我单位提供此人员职称评审通过的公示网址、查询结果,是否认可我单位拟派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6266279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2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3日

附件:2025BFFGZ00243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