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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
原项目编号: 2024BFBGZ0186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淝河智慧公园二期公共停车场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BGZ01864
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项目造价成果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否则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1.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8%,异常低价:82402840.93。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内容
1.本次投标制作软件上传章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为招标文件合同中附件14内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此项要求,请问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是否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答:投标制作工具中的该节点不做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上传。
3.招标文件P166页“ 标段招标文件”处是否填写 / 标段?
答:可以。
4.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可否作为项目经理详细评审的业绩?
答:可以重复计取,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5.如提供合规的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后是否即可免缴保证金?
答:本项目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即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涉及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处是否数字需要保留虚数?
答:日期是否保留虚位均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中未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问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表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是否可填“无”?
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详见随本次补疑发放的造价成果文件。
8.本项目电子上传界面与招标文件P64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不一致。如下图所示:请问技术标三项内容上传对应节点如何上传,或上传于“其他内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的各评审因素对应的内容可上传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内容”节点或“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其他内容”节点。
9.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包含封面索引目录附图附表,局部附图附表能否采用A3纸张?
答:不包括封面索引目录附图附表,局部附图附表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10.本项目未提供《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问是否提供?
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详见随本次补疑发放的造价成果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龙川路与上海路西南角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4年9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