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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巢湖支行门头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3BTFGZ0254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巢湖支行门头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TFGZ02545 一、投标人质疑回复 1.1.业绩:由于本工程控制价不到40万,公司业绩要求4个,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个,才能达到招标文件满分10分,但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又不作为加分业绩。因此,业绩要求是否偏于过高?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 2 分,满分6 分”, “优质工程奖”本身评选就较少,改为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更为合适?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原内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 10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门头工程业绩。 注:1.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10分。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评审投标人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奖项荣誉 6分 自2020年1月1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门头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以上奖项,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2.2.2(2)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 业绩 5分 自2020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门头工程业绩。 注:1.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评审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2分 自2020年1 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 10分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门头工程业绩。 注:1.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10分。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评审业绩(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奖项荣誉 6分 自2020年1月1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门头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装饰奖项,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以上奖项,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2.2.2(2)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 业绩 5分 自2020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门头工程业绩。 注:1.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评审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可以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2分 自2020年1 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得2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三、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3-12-04 11:00: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3-12-04 11:0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一楼多功能室(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长江西路101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551-6519668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3年11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