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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庐江县汤池镇双墩二期安置房施工项目(南地块)
原项目编号: 2023BFNGZ0206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庐江县汤池镇双墩二期安置房施工项目(南地块)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NGZ02069) 一、投标疑问 1.根据招标文件-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疑问1:我司获得的企业注册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 ”,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疑问2:我司获得的企业注册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完成产值 100亿元以上工程建设企业 ”,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 可,请明确?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疑问3:请问:我司获得的企业注册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工程 建设信用等级AAA级企业 ”,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请明确? 回复:综合实力认定成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2.业绩资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提供由地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汤池镇 联系人:田工 电 话:0551-825616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3年09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