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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滨湖新区上海路与扬子江路交口东南、扬子江路与泉州路交口东南、上海路与迎淮路交口东南地块土方外运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63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新区上海路与扬子江路交口东南、扬子江路与泉州路交口东南、上海路与迎淮路交口东南地块土方外运工程施工-1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1631-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2条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 标段: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土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施工业绩。 2 标段: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土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施工业绩。 问:我单位现有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含土方造价超过1500万元,且已通过竣工验收。可提供工程量清单证明。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证明,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业绩材料未能反映出相关评审指标,须另行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增加: “注:若提供的业绩材料未能反映出相关评审指标,须另行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合肥滨湖科学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35561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1年8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