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龙子湖路(怀远路-通宝路)、高峰路(颍州路-九顶山路)、新店路(珠城西路-龙子湖路)等3条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XGZ0150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龙子湖路(怀远路-通宝路)、高峰路(颍州路-九顶山路)、新店路(珠城西路-龙子湖路)等3条路道路工程施工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XGZ01507 各投标人: 1、本项目因故延期,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10:00”,现延期到“2021年8月9日10:00”;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投标工作安排。 2、本项目造价成果文件已于2021年7月20日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以此版造价文件为准! 3、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 2 分。”请问: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相当于省级市政优质工程奖,是否可以加分? 答:可以加分。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6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要求修改为: “☑ 技术职称为市政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另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5、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的内容修改如下: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 13%;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投标人商务及技术得分≥14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4280137
招标代理: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4 2021年7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