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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店埠镇棚户区改造康乐家园安置小区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1BFDGZ0127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店埠镇棚户区改造康乐家园安置小区建设

招标文件补疑3

2021BFDGZ01276

 

各投标人:

1.今年以来,我省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其涨幅和影响时间已超出正常预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各单位在编招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议本工程主要材料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当月信息价材料涨跌幅度超出5%部分据实调整。

答:执行招标文件

 

2、关于材料价格调整中“基准价格为招标控制价中材料的价格”,但控制价为excel文件格式,不能体现材料价格,基准价格是否为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的“材料价格为2021年第6期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主刊不含进项税价格”?请予以明确。

说明: 说明: 834d35a8e8cf19f20be4773d4e16025

说明: 说明: 0624c6ccb3e364e37cf5db745be510d

答:是。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调整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详见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3、工程进度款支付中“若承包人选择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的,则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提供工程价款 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尾款;”。

因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且结算周期远大于10天,所以在竣工验收后10日内无法确定质保金保函金额和无法开具保函。建议此处“竣工验收后10日内由承包人提供工程价款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改为“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后10日内由承包人提供工程价款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说明: 说明: 100c1821ea3a8af430c1efeca60f863

答:执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中未明确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的取费费率,请明确。

答:无总包服务配合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

 

 

5、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是否可发布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

答:标后将提供给中标单位。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肥东县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人:宣锐
    
电 话:0551-677595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066223831

 

20217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6日

附件:2021bfdgz01276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