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左店乡安置点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1BFCGZ0131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左店乡安置点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标段编号:2021BFCGZ01311)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详细评审2.2.3.(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要求:自 2016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6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 需含装配式施工内容,含项目在建)。” 问: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自2016年来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6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施工业绩已竣工或者在建工程均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招标公告中的施工业绩已竣工或者在建工程均予以认可。 问题二、详细评审2.2.3.(1)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自 2016 年1月 1日(以颁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获得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 问:自2017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已不再评选“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改成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发布“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名单”,请问两奖项是否可以等同?或者建议将“获得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改成“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 答:根据实际颁布奖项,将“获得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改成“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 问题三、我公司在仔细阅读本项目(左店乡安置点建设,项目编号:2021BFCGZ01311)招标文件后,提出以下疑问: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加分项中要求获得“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可得1分,经过了解和查询,自2017年已不再评选“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改成“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名单”,故建议将此条评分标准修改:获得“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或“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名单”得1分。 改革后评审详见建协安【2018】12号 答:根据实际颁布奖项,将“获得全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改成“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证书奖项”。 问题四、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提问 1、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主体结构验收前原则上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5%支付(不含签证及暂列金),主体结构验收后按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不含签证及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80%(不含签证及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提供结算定案价 3% 的“合肥市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因考虑到后期劳务施工等进度拨付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更快更好的完成。另本工程含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30%。企业对本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较大。现申请将工程款支付约定调整为:“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不含签证及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80%(不含签证及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提供结算定案价 3% 的“合肥市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答:考虑到后期劳务施工等进度拨付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付款周期的约定改为: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主体结构验收前原则上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不含签证及暂列金),主体结构验收后按合同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不含签证及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款80%(不含签证及暂列金),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定案价3%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后一次性付清尾款。若乙方不提供结算定案价 3% 的“合肥市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工程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问题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3(4)条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得 1 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 2 分;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0.5 分。3、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得0.5 分。4、消防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得0.5分。” 经查询具备消防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较少,满足合肥市信用分为AAA且同时具备以上四项资质的单位更少,该条件设置存在刻意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背了招投标公平性,使得项目招标缺乏竞争性,建议取消消防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修改为“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得 1 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2.5分;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0.5 分。3、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得0.5 分。” 答:因本工程地下车库、室外工程中消防工程工程量较大,要求较高,且消防安全责任重大,必须保证消防工程质量。为进一步保障本工程建设质量,因此加分项中消防专业资质设置必须存在,且资质最低要求为贰级资质,所以加分项中“消防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得0.5分”不改变。 问题六、左店乡安置点建设项目公布的招标资料中缺少基坑支护图、地勘图,请补充。 答:已从网上申报系统中补充设计图纸。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长丰县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左店镇左店街道 联系人:丁敬帅 联系方式:0551-690166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1年7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