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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小庙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EPC)

     原项目编号: 2021BFSGZ013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小庙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EPC)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SGZ01321

各投标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2600:00至2021年071024:00。”

调整为:获取时间:2021年062600:00至2021年071424:00。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16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20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0716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调整为: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2011时00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五、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7月6 日17 时30分前”

调整为:2021年7月9日17时30分前。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联合体中满足招标公告3.1要求的为牵头人,负责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调整为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办理。

七、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八项-其他要求增加第9条:“9、若联合体为3家单位组成,牵头人对本项目负总责,自行与设计单位进行职责与任务的划分,并做好对本项目的全方位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若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出现与本条内容冲突,以本条内容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局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

联系人:江玉军

话:0551-655917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17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6日

附件:2021BFSGZ01321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