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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丰县人民医院EPC
原项目编号: 2021BFCGZ0123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人民医院EPC项目补疑1 (编号:2021BFCGZ01232) 第一部分招标答疑 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商务评分业绩要求: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工程总承包是否是指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请予以明确。 答:工程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 2、问:投标人奖项:投标人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 1 分(如“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本项最高可得 1 分。请问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公共建筑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评奖主体必须是公共建筑。 3、问:投标人荣誉:自 2018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此奖项属于个人荣誉,不属于企业荣誉,且荣誉人容易发生单位变更,建议取消此加分项。 答:取消此加分项。 4、问: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中负责设计的一方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如采用此项标准,则安徽省内设计单位符合此标准,又符合合肥市A级信用评价的少之又少,不超过3家,大量限制了本土投标人,打击潜在投标人热情,缺乏竞争性,与相关导则精神背离,建议取消此加分项。 答:取消此加分项。 5、问: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对评标基准价系数的设置存在异议: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的评标方法仅在2020年以前使用,今年至今未有项目采用此方法,由于此方法易导致投标单位不计成本低报价,违背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 号文)文件精神,建议取消评标基准价系数。 答:本项目为EPC项目无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明细,不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6、问: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其中投标人荣誉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每个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分 1 分。此奖项极其偏僻冷门,根据本条要求,基本所有民营企业都无法满足,极其限制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此项标准。 答:取消此加分项。 7、问: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其中投标人奖项要求:投标人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 1 分(如“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本项最高可得 1 分。本项目招标要求房屋建筑三级资质即可,为鼓励更多投标人参与投标,建议此项标准调整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 1 分(如“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 答:按照答疑第二部分执行。 8、招标文件第50页,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在“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一个得1分。 问:此项是否可以修改为: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在“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一个得1分。 答:按照答疑第二部分执行。 9、问:招标文件第50页,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中负责设计的一方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得 1 分。 问:“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优于“建筑行业甲级”,那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是否符合此项得分条件? 答:取消此加分项。 10、问: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信用得分:“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分级情况:AAA级3分,AA级1分。获得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A级2分,B级1分。”请明确: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该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分级情况是否只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该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是否只由本项目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还是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成员最高评价等级计算? 答:不区分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成员最高评价等级计算。 1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因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为国务院发改委主管的行业协会,而非住建部等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协会,“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奖项不具有普遍性,存在倾向性,建议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且2019年和2020年复审合格的得1分,2020年新评定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1分”。 答:取消此加分项。 11、问:请招标人明确BIM演示时间不多余多长时间和不低于多长时间?请明确 答:BIM演示时间5-8分钟。 12、问: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其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一个得2分(若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内容)。 此业绩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可作为本项加分业绩,不能区分投标人实力建议修改为:“此业绩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答:不做修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 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_2_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和产业园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一个得2分(若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内容)。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可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2分。 投标人奖项 _2_分 投标人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如“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本项最高可得2分。 信用得分 _5_分 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房建专业分级情况: AAA级3 分,AA级 1 分。 获得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工程设计分级情况: A 级2 分,B级 1 分。 设计负责人业绩 2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在“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4000万元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一个得2分。 注: 1、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2、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委会认可通过的业绩可作为本项加分业绩,本项最高可得2分。 2.2.3(2) 技术评分 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6分 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5≤F≤6分,一般得2≤F<5分,差的得0≤F<1分 。 BIM演示 3分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结合本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工期,并采用BIM技术模拟施工全过程,主要包含对工程重难点分析及解决办法、施工工序、工期安排等,至少应有施工总布置、基础、主体结构装饰施工等不同阶段分别演示。 优良得2≤F≤3分,一般得1≤F<2分,差的得0≤F<1分 。 2.2.3(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评标价 _80_分 f.评标价的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g.评标价得分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招标项目E1= 1 ;E2= 0.5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交口 联系人:胡顶玉 联系方式::0551-6668430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2 2021年6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