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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三十五中学校逸夫实验楼功能恢复及老校区维修和品质提升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16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三十五中学校逸夫实验楼功能恢复及老校区维修和品质提升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FGZ01166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6.3.2修改如下: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及确定规则 通过商务、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N,按以下规则确定: (1)当3≤N≤7家时,推荐3家; (2)当N>7家时,原则上推荐5家;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或4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备竞争性作出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5)修改如下: 2.2.2(5) 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总评价 评标委员会结合2.1.3款报价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P48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评审标准中“1、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指(1)如合肥市琥珀杯(2)如安徽省黄山杯(3)鲁班奖(4)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请问投标人能否提供这4项以外的其他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 回复:可以,提供其他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予以认可。 第三部分:清单控制价 绿化单位工程中第1条清单:“050101010001整理绿化用地”子目的项目特征“1、拌合30%泥炭土种植土回填”调整为: 1、平整绿化地面,清理施工场地,清除碎石、三灰及杂草杂物。 投标人无需对原清单内容进行修改,但报价时必须按修改后的特征进行考虑,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ZHZB文件不再重新发布。原最高限价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日期:2021年6月18日
2、按城市园林绿化规范规定,高差在10cm以上,30cm以内平整绿化地面至设计坡度要求,绿地平整坡度要求控制在2-2.5%以内。若有微地形设计,按设计整理地形,使地形自然流畅,符合景观要求,坡度、坡向应符合排水要求,防止绿地内积水。
3、满足设计要求及种植要求。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