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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三十五中学校逸夫实验楼功能恢复及老校区维修和品质提升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1BFFGZ01166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三十五中学校逸夫实验楼功能恢复及老校区维修和品质提升施工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1BFFGZ01166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3相关政策要求(2)修改如下: (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施工单位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第二部分:重要提示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8.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项目风险,在项目设施过程中因学校教学要求造成的停工,我公司不提出任何索赔。(其他补充说明)。请投标人注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内容。 2、请各投标人注意,本项目无补疑2。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日期:2021年6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